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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酒吧驻唱 (第3/3页)

薛梦竹,梦竹轻轻地对她摇摇头。酒吧老板也不急着要答复,从衬衫口袋里拈出一张名片递给了邱瑟,说:“想好了给我打电话。放心,我们这没有非法项目。”

    接下来的两周,邱瑟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兼职,学校又开了一个“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的培训班,关于“心理咨询”是邱瑟高中时就喜欢的项目,如今有机会了,她却在为学费为难。正苦恼的时候,她想起了酒吧老板。

    邱瑟拿起电话,走出了寝室,拨通了酒吧老板的电话。

    “喂,是张老板吗?”

    “你好,哪位?”

    “你好,张老板,我是传媒大学的学生,前几天我和我的同学在您的泛舟酒吧唱过歌,您给了我这张名片,您还记得我吗?”

    “哦哦哦,我想起来了,想起来了!怎么样,小姑娘?你想好啦?”

    “……我是想问问您,如果我去唱歌的话,工资怎么算?另外,我们学校11点宵禁,我可不可以在10点左右从您那下班?”邱瑟边说边用脚轻轻地踢着宿舍楼下甬道上的路基。

    “可以啊,知道你们学生得遵守学校纪律,可以,时间上没有问题。工资么,不用每天来,但要做到叫你来就得马上来,来一次200块。”

    200块?!唱几首歌就可以赚200?!对邱瑟来说,这钱赚得不要太容易!本来还在犹豫着,一听这个数字,所有的犹豫都烟消云散了,“好的张老板,那我等您的电话。”

    挂了电话,邱瑟还是有点兴奋,9岁以后,因为体制改革,母亲的单位解体了,家里的所有开销靠父亲一个人来担负,从那时起,她就过起了节衣缩食的日子。母亲要强,不想因为收入的骤减耽误了邱瑟的前程,所以一家人省吃俭用,唯独没有在培养邱瑟的这件事上节省过一分钱,小时候的邱瑟每天穿梭在各种特长班的中间,战战兢兢地准备每一次考试,生怕自己的一丝丝不争气惹得父母伤心。

    200块,已经是当时母亲打工月工资的四分之一,对于需要用钱又不好意思跟家里说的邱瑟来说,这是一份及其客观的收入。即使她明白酒吧驻唱这个身份不甚光彩,也没有人能挡她赚钱的决心。更何况,不就是唱唱歌?又不是去卖身!

    她收起手机,昂首阔步地上楼了,没有对任何人提起这件事,一心等着张老板的“送钱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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