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 耀眼的青春 (第2/3页)
董苗苗突然觉得她应该有点紧张。
下意识捏住衣角,眼神却故意转开不看向那里。
话筒的声音响起,音质很好,显得整个场地连带她的心都有点空旷。
头顶的店铺适时亮起了霓虹灯,照在他的头顶,像是起了一束光,将温思昀整个人都照得闪亮又通透。
董苗苗突然发现,灯光下她的少年特别好看。
还没开始说话,眼前变得朦胧,发现自己眼睛里有点湿润。
“啊啊……”
温思昀调整一下话筒,站在灯光下这件事,让他整个人开始脸红。
不过没有因为害羞而退下。
“你喜欢我的时候,我是学大提琴的艺术生。”温思昀朝董苗苗靠过来,说话的时候温温柔柔弯起眼睛,“现在我也没法变出大提琴来,先借用一下这位兄弟的吉他。”
周围已经有围观的路人,被他这话中调皮的语气逗笑了。
原本还想保持面上高冷的董苗苗,崩了几分钟没崩住,想笑又非要憋,整个表情极其扭曲。
温思昀抬头对天想了想,他会用吉他弹的歌不多,能记住歌词的就更少了。
还是刚刚速记背下来的。
整个过程准备得兵荒马乱,温思昀心里一度没底。
他二十七岁了,早就不是可以莽撞往前冲也不怕碰壁的青春少年。
不过拿着吉他站在这里的时候,这么久的时光从脑海中闪过。
关于这些年的后悔和不后悔,成熟后再回头往后看,还有少年时期内心喜欢的人。
他突然变得温柔又镇定。
“还记得那年的秋天,相约在一个微凉的海边,如童话的情节,浮现在眼前。”
温思昀唱得是陈奕迅的《I DO》,轻拨吉他弦,意外唱得很好听。
连站在一旁那位街头艺人都忍不住“喔”一声感叹。
音乐具有感染力,在一旁围观的路人会唱的已经跟着一起合唱。
姚悉微都手痒痒想去拿个碗接打赏。
后面还有一句歌词:“重拾那年的遗缺,不再让我走得好缓慢。”
姚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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