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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一十二章 偷家 (第2/3页)

这只骑兵队,其实只能算是新兵。由一部分当年追随丹妮莉丝的多斯拉克武士带领。尽管陆煊其实看不大上多斯拉克人这种野蛮的民族。

    但是必须得承认,这些马背上长大的种族,在骑战方面,真的是天生的敏锐。陆煊稍加颠簸。丹妮的几个血盟卫,就已经是合格的骑兵统帅了。这波是种族天赋的加成,陆煊也表示不服不行。

    联军数量众多,陆煊其实并不要求他们能够打赢。只要牵制对方就好了。多斯拉克流的骑兵,最擅长的就是骑射风筝战术。实际上自古以来,草原上的游牧民族战术都是骑射风筝为主的。那种骑兵冲阵的打法,其实并不多见。

    骑兵没能及时的挽回局面,对于正面战场来说,就是一场惨无人道的屠杀了。黄金团强归强,但是他们也从来没跟五米高的猛犸巨象打过。而且后面的无垢者,也不是浪得虚名的。步战并不输给黄金团。

    黄金团的溃败,给了后面的佣兵团一个不怎么美妙的信号。但是在后面那些不知道战况的士兵还在往前挤。督战队也在不断的催促。这让无数的士兵夹在中间,进退不得。

    联军的阵势太过于臃肿了。奴隶湾三座城市,他们集中力量攻打弥林,倒也不能说错。毕竟丹妮莉丝这边有龙。而想要对付龙,猎龙弩这种重型武器,就必须集中起来才能够有效果。所以,对方的指挥官没有分兵。而是集中力量,进攻一座城。因为如果分兵,基本上就是给巨龙送菜。

    但是正是因为兵力太过于集中,导致了这个拥挤的阵型。而且说实话,在冷兵器时代,同时临场指挥三十万人作战。陆煊表示,就算是华夏历史上,也不过寥寥几个人能够做到。对方的指挥官实在是太看得起自己了。

    猛犸巨象稳步推进,血肉地狱肉眼可见的然后了弥林城下的空地。站在城墙上,能够清楚的看到,整个大地正在缓缓的化作血红色。就如同一只血色的怪物,正在不断的吞噬着地面。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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