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沉海 (第3/3页)
一个消防刑捕隔着窗台,一把抓住对方的手,可他还是没能救得了那个女孩。分明只差一点就能救下那个女孩,但差就差在那一点上。女孩坠楼的瞬间,消防官兵不堪重压,当场大声嚎哭起来。有时候大声哭出来,会比你一声不吭地蹲在这里消沉下去要好得多。因为这并不会是我们见过最残酷的场景,我们要学会习惯,学会忍受。”
但不能学会逃避,更不能学会麻木。
海岸线渐渐模糊下来,货轮投射的阴影里,有个男人站了起来,对着辽阔的海面疯狂地嘶吼起来。
绑匪将冉燕抛下海的时候,陈锋和顾洪澜二人只听到落水的声音,却并没有见到具体的抛尸地点。
码头上货轮启航的地点,海水一般比较深,再加上范围广,只能进行范围搜索。
为了防备水下暗流、暗礁及缺氧等突发问题,下海捞尸的人员身上都会系上粗麻绳,在游艇的辅助下有计划地探寻捞尸,但他们对下水有规定。
除非有所发现,否则不允许下潜到三十米以下的水域。
严格将下水的时间控制在二十分钟以内。
一旦氧气罩掉落,或遇到水下突发情况,应及时按响腰间的求救装置。
因此冉燕的尸体,在五天之后,也就是大年初七的傍晚,才被捞尸队打捞上来。
死者被抛下水的时候,和一块百来斤重的大石块绑在一起,所以直接沉到了海底深处。捞尸队队员解开尸体上的绳子十几分钟后,尸体才慢慢浮到水面上。
冉燕的尸体在安葬之前还有一道程序,那就是送往公安局的验尸处进行尸检。
规章规定,破案时最必要的程序,就是提交尸检报告。尸检报告确认无疑后,才能够宣布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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