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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0章 兵发襄阳城 (第2/3页)

时准备承担补给的任务,把战争需要的一切,送到前线她们丈夫正在浴血奋战的地方。

    这是“华夏帝国”里奇怪的一点,军人家庭的双方在战争之中,都会被政fu大加运用。毕竟如果需要的话,由她们给丈夫运输补给,会比任何人更加认真、积极。

    军人家族是付出相当多的家庭,但他们是有权购买属于皇家的“暴利企业”股份的人,他们是享受免税商品的人,而且他们的婚姻受特殊的法律保护。比方说,任何时候与军婚一方生婚外性.行为,不论理由非军婚一方将会被判处绞刑。而生婚外情的军婚一方,则要看军人的态度而定,以判处从绞刑到驱逐出境各种刑罚。

    说起来这样的法律的来历还有些特殊的地方,当时这样的问题出现之后,赵伏波在媒体上布的了他的想法。他对于这样的事情是如此说的。

    “既然享受了军人身份带来的高福利,那么就必须承担义务,不能承担义务就必须受到惩罚!”

    “这是侵犯他人的权利,而且这是把道德当成是法律的行为!”

    这是肖虹妍在媒体上的针锋相对,当然这样的情况也引起了社会广泛的讨论。赵伏波的反应就有些意思的,他在随后把此事写成法案,直接报到了议会。

    “我们国家将会在开拓全世界的商路时,面临各种各样需要军人出现的情况,我们不得不严格保护军人家庭的完整。而且这难道不是要军人为国家流血再流泪的行为么,把性.行为的需要置于一个国家、民族安危之上的行为,是一种没有道德、缺乏责任的行为,作为华夏帝国的皇帝,我恳求国会通过这部关于军人婚姻的法律!”

    也许人总是贪婪的,或者是“华夏人”里来自宋人的那一部分,对于没有国家安全的生活,早已经受够了。因此以商人、军人包括工人们在内的,相当多的人赞同这部法律。最后议员们不得不听取他们代表的选民的意见,决定这部法律被施行,但起任凭的时候,仅限军人处于军事行动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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