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二八章 你凭何娶我女儿? (第2/3页)
,论小人他又不算最出众的,想以小人之名压老子的功劳,先问问仙帅答不答应。
北方军大张旗鼓出陇西,走的却并不快,一路旖旎而行,每天最多走五十里必扎营。
且一遇大县大城即停,一方面接管县乡,检视库薄,严查官民通匪事。一方面广贴布告,标语宣传画,派出文艺演出队,为县乡和田间地头的村民演出。
布告就是高祖约法三章那套,法只一句:“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没有繁法,即便是县尉,都是法盲,都背不下几条法,哪可能让人人知法,守法,爱法?
北方军的与民约法,就是效高祖,简单到死的一句法治天下,一句之外的事,犯不犯法,由大伙说了算。
同样继承了高祖的乡三老制,只不过北方军过境之处,将占领区“幽州化”了,三老变成了“十三老”,每个里都设“十三人委员会”,每乡同样公选十三人成立“乡委会”。
别的都次要,乡亭里的“委员”人选,必须是与北盟站在一起的,必须要有北盟注册预备役身份。
军管时期,哪怕是个种地的老财主,一生没拿过刀,为了表明愿与北盟站在一起的决心,注册预备役就是个态度。
不求财主杀敌,只是为了有事的时候,好杀财主。
一注册预备役,再叛变就适用于军法了,这叫“正杀”,杀你个光明正大。
同样,有风险就有收益,愿意冒险与北盟站在一起,就有了当官的前提。
虽乡间无赖,只要敢豁出去,誓死效忠北盟,有了北方联盟“自治委员”的身份,照样坐乡官亭长里保。
随军散出去的宣传队,文艺演出队,主要宣扬的就是乡亭里“自治”的美好前景,其实宣扬的也都是尊老爱幼,忠君报国,花木兰替父从军等传统美德。
穿插了一些北盟特色的另类美德,义务教育,男女平等,遵守纪律,信守承诺等小故事。
像是痴男怨女,如何冲破封建家长的牢笼,偷偷幽会,私定终身的淫词艳曲,最受正人唾骂,却也最受百姓欢迎。
嘴里一边撇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