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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6章:棍子男孩 (第2/3页)

    本来想着直接领钱走人,可没想到对方还有花招,而且看上去还真有点吸引力,所以大家又犹豫起来。

    片商们估计d动画电影每部票房至少能达到万美元,这样他们就能赚到万美元以上。

    虽然还要支付万美元的费用,与直接领取万美元的补偿相差络,电视节目也没多大意思的八十年代,幺鸡希望这套书的销量不会比后世(全球亿本)低多少。

    而且等到这部小说享誉世界之后,找家美国片商拍成电影,光八部影片的版权与编剧费,就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

    幺鸡对《哈里?波特》完全魔免,丁点兴趣都没有。

    在二货青年看来,这玩意就是西方版《葫芦娃》嘛~!

    都是一群个子不高,勇气可嘉的小伙伴,不畏艰险,打败邪恶大坏蛋的故事!

    幺鸡笃信,自己看过《葫芦娃》,就不用看《哈里?波特》了,纯属浪费时间!

    二货青年还认为原书名不够吊,变成《玩棍子的小男孩》……更加霸气侧漏!

    《玩棍子的小男孩》…………啊哈哈哈哈!

    不管是大人还是孩子,一看到这么跩到不行的书名,必定震撼身心啊!

    大家都会纷纷联想,这孩子玩的是什么棍子?多粗?多长?多硬???

    不管是二三十岁的青年人,还是四五十岁的中年人,抑或是六七十岁的老年人。

    只要是个男人,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就会拿起书,默默翻看起来。

    为什么这败家孩子要玩棍子???还要以此为书名啊?

    难道他玩着玩着,就碰见了另一个玩棍子的孩子?

    双方一言不合,便开始切磋比试起来?

    该不会……这就是迎风尿三尺的由来?

    站着瞎猜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还是买一本,回家仔细研究一下吧!

    呜咔咔~!

    光凭书名,销量就能提升!

    嗯,说不定是!

    联盟印刷厂的厂长们更是高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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