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节 天方夜谭也是真 (第2/3页)
土生土长的,又在东风镇当过三年多的副镇长,后转到外乡当了几年的副书记后,又回来当镇长当了三年多了,除了到外乡当副书记离开了几年,从二十一岁起,已经在东风镇工作了十十二个年头,是实打实的东风镇的“土霸王”,对东风镇的事情可以说是了如指掌。东风镇里那些人家有背景,那些人家穷的叮当响,他都了然于心。<br><br>现在听到市里最大的老板跑到东风镇这个鸟都不愿来的地方捐资修路,还一捐就是几百万,要修一条水泥路。不为别的,就为了谭家屋场的那个被大伙称为诗人和“秀才”的谭天。他能不吃惊?<br><br>谭天那家伙,家里除了一个姑奶奶在市里,是一个街道豆腐厂的职工外,就没有任何亲戚在市里了,更别说有什么大背景了。父亲是一个小学老师,虽然在年轻时,在外面干个“外调”,可据他所知,谭天的父亲待过的地方,都没有出什么大人物。更谈不上什么大背景。<br><br>就说谭天那小子,初中都没有读完,因家里穷得吃了上顿没下顿,连上学的口粮都没有带,班主任见他成绩又不是很好,就不准他走读,他只好就缀学了,在家里干了几年农活后,竟然爱上了写作。这几年,凡是谭天那么大的小伙子,都跑到广州或铁路上去打工挣钱了,不少人家一年多多少少还是能带回一些钱,慢慢地改变了贫穷的生活,谭天那个家伙竟然呆在家里,搞什么创作,贫穷的家庭依然贫穷。现在虽然发表了两首诗歌,又能起什么大的作用。<br><br>可如今,这家伙就是因为发表了那么不能起大作用的诗歌,竟然吸引住了新来的县委副书记,姚三峰的那个传说中的美若天仙的女儿,还引来了市里的红太阳集团的捐款修路这么一大喜讯,他能不吃惊得目瞪口呆。<br><br>这是什么逻辑啊?两首诗歌就把被市里各个大佬的公子哥们穷追不舍都无法得到的姚大美人个吸引住了,听倒是听说过,姚三峰的女儿来过谭天家几次,可那不能说人家那么美丽的姑娘就是喜欢上了谭天那小子啊?更别说什么红太阳集团的什么捐款修路的事了。什么逻辑啊?<br><br>李嘉华想不通,想不通。当然,他也想过谭天有可能结识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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