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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 丹麦投降 (第1/3页)
弗利兹本事是不错,可是弗利兹性格却有点火爆,弗利兹的直率鲁莽使他常常出言不逊,甚至以下犯上。》在国防军中弗利兹就是一另类,因为在国防军中敢于顶撞长官的非常罕见,被认为是不尊重长官,这与德国国防军的传统完全相违背。
但作为纯粹的军人,在军事层面上弗利兹绝对是德国不可多得的装甲人才,可以说弗利兹是一个能完全领会古德里安“闪电战”精髓的指挥官,并且能为之灵活运用,假以时日弗利兹一定会取得辉煌的成就,并且成为一代名将。
但是弗利兹他缺乏政治头脑,也不懂的圆滑,老是口出狂言,甚至在暴怒的时候,会动手揍上司,为止差点被开除军籍。这次德军扩编,国防军终于不在容忍弗利兹这个另类,就把他打到第七装甲军来了。而李默在与弗利兹一番交谈后,也感觉到弗利兹是一个不可多得的装甲人才,就委任弗利兹为德军第一装甲师的一名上校团长,指挥一个装甲团。而现在德军一个师就一个装甲团,弗利兹差不多是哪个装甲师的绝对主力。
弗利兹到任后,就雷厉风行地训练自己的装甲团,弗利兹的训练就是使用地狱训练法,在他手下当兵,不死也脱层皮。结果在每次的月考核中弗利兹总是第一。
弗利兹还为自己的装甲团取了一个拉风的名字“死神之镰装甲团”,当这个命名报告到李默那里的时候。李默批示了一句话:
“当你拿下丹麦都以后,即可单独为自己的装甲团命名,今后战功卓越之装甲团,可为自己的装甲团命名,皆以此为例。”
这下弗利兹是拼了老命就要第一个上登6船,在上船的时候第七装甲军的两个装甲团团长干起来了,一个叫卑斯麦,另外一个就弗利兹,最后两人约定单挑,牛高马大的弗利兹获胜,卑斯麦以一双熊猫眼结束战斗。
等弗利兹一登6。立即组织自己的装甲突击团。快冲击,震天的轰鸣,差点把人的耳朵给震聋,坦克履带后面飞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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