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四章 格调 (第2/3页)
除夕夜里一起吃饭,我们喝了一瓶1986年的“拉菲”。这瓶酒价值一万三千美金。梅小姐你能喝得起这种酒的时候你才稍微有点资格能回答我问的那些问题的其中的2,3个.”
然后才是易烨卿的反击:“北纬67度3分,你说的喝那种酒,请说得明白点,我连听说都没听过,我对酒不很感兴趣.所谓有酒喝的时候几乎都不是我自己买的.?
我自己只买几种酒,其中就有bai1eys,?一种爱尔兰的酒,?不知道是不是很有名,?反正我很喜欢就是了.?
你说的$13,ooo的酒,要买的话没几个人买不起的,可惜我不是饮酒专家,我也知道饮酒对健康没好处.如果你有兴趣损害一下你的胃的话,建议你饮酒多多宜善,得胃溃疡也不是望尘莫及的事.?
关于衣服,我就是喜欢poRTs,没什么原因,就是喜欢而已.?
手表嘛,不多,也就7块,其中最名贵的要数工作时爸爸送给我的paTek?phILIppe,不过很可惜的是不符合我的口味.?
其他的手表都是买着好玩的,贵倒不是很贵.?
你说的喝咖啡嘛,很多时候我都是在自己家里煮的,花多钱在星巴克没多大意思.如果真是要找个地方饮咖啡的话,我还是喜欢花园饭店.那里也便宜一点.?
我不养狗,养狗要耗费太多的精力去照料,工作很忙,没那个精力去照料狗狗们.?
至于你说有没有工作什么的,我告诉你,有时候工作只不过是一种充实自己的手段,也是另一种展现自身价值的途径.如果你没工作,不可能说你有钱,不用找工作什么的,那都是骗骗别人的.?只能说找不到工作,或者说找到的工作不符合自己的水准.那样的话,本身就证明了自己的无能-----在社会上连一份称心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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