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0章 学律的本心 (第3/3页)
所谓「蒙古人」更多是外部赋予的笼统概念,其内部呈现显着的碎片化特徵。
草原社会以分散部落为基本单位,各部头人实际控制资源分配,对汗廷仅维持松散臣属关系。
比如现在的黄台吉汗,他的父亲俺达汗,起家的时候,土默特部也不过是小部落的族长。
这些草原人,甚至连自己到底应该怎麽自称,都存在疑惑。
土默特部是如今草原的王族,但是其他部落是不能说自己是土默特部的子民的。
最近一次统一草原的功劳,是俺答汗完成的,一部分草原人自称俺答人。
也有人用蒙人的称呼。
还有人称呼自己是大元的子民。
当然,也有不少部落认为自己是大明的子民。
这种混乱的称呼,足以说明草原混乱的局势。
邵学一敏锐的意识到了,这是一个拉拢周围部落的好办法!
草原通政署的职能,在临行前的圣旨已经说的很清楚。
第一个就是建设一条从草原直达西域的信息通道,缩短两边的消息传递时间,强化大明对西域的控制。
第二个是要和其他通政署一样,搜集有关草原的消息,搜集有关草原的情报。
这两点,都离不开当地人的帮忙。
邵学一认识到了这一点後,也明白邵云做的事情,是获得周围部落民心的好办法!
法律的本质是什麽?
是秩序。
草原之上,需要的就是秩序。
这些部落急需要能够给他们带来秩序的人,自己能带来秩序,就能带来这些部落的忠诚。
邵学一明白这一点後,立刻颁布了命令。
首先第一条,邵学一明确,草原是向大明称臣的,黄台吉汗也是接受了大明金印册封的,所以在草原上,也应该适用《大明律》和《大明民律》。
邵学一身为言官,政治敏锐性是很高的。
做事情之前,他都是要先正名的。
必须要立出大义来,才能挡住利益集团的反扑。
先明确使用大明律断案是正确的,草原通政署就立於不败之地了。
紧接着,邵学一又提出,可以帮助各部落,用《大明律》和《大明民律》来处理纠纷。
而且为了方便这些部落来处理问题,邵学一提出了「送法到家」,「流动法堂」的概念。
以後各部落遇到纠纷的时候,不需要到东胜卫来裁断,草原通政署可以派出官员,去他们的部落进行裁判。
除了裁断之外,如果这些部落有律法上的谘询,邵学一也大方的派人过去,不让他们跑。
邵学一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博取这些部落的信任。
在他们的地盘上断案,部落才觉得更公正,也能让一些嫌麻烦的部落,来申请草原通政署的支持。
另一方面,邵学一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能。
他要求这些去断案的官吏,也要记录下这些部落的位置,搜集这些部落内部的情报,做好前期的工作。
友好的部落需要拉拢,对大明敌意的部落则不能留情,邵学一要建立这条信息高速通道,就必须要建立一个亲大明的中间地带出来。
草原各部自然是万分的欢迎!
没办法,对於很多部落来说,律法是很先进的东西。
毫不夸张的说,大明的律法,是这个世界上最先进最文明的律法,处理这些部落之间的纠纷,真是高射炮打蚊子,绰绰有余。
而大明的官吏们,本身就和各部没有瓜葛,他们在贷款问题上积攒了声望,很快这些部落不仅仅邀请他们处理内部的案件,也请求他们调解部落之间的纠纷。
而草原部落之间的纠纷什麽最多?
自然是牧场的纠纷了!
邵学一自然是大喜,他一边给朝廷写信,说是需要精通地理算术的人来草原通政署,争取坑更多人过来。
另一边,他又向各部提出一个办法,以後由草原通政署给他们绘制牧场地图,各部按照这个地图放牧,遇到纠纷就可以按照草场地图来仲裁,这样也能减少各部之间的摩擦。
草原各部听完,自然是欣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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