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9章 拿尿滋 (第2/3页)
个影子都没有。
更衣室里。
球员们一边换衣服,一边面面相覷。
“他是不是————死了?”
加文忍不住问道。
“或者是辞职了?”
“不可能。”艾弗里摇头,“那种爱慕虚荣的人,怎么可能放弃主教练的位置?”
就在大家胡乱猜测的时候。
更衣室的侧门被推开了。
罗素走了进来。
这位社区球探,虽然没有正式编制,但在球队里一直是个包打听的角色。
此刻,他的脸上掛著一种极其古怪点表情。
手里拿著一个厚厚的牛皮纸信封,小心翼翼地放在了马克面前的桌子上。
“好了,小朋友们。”
罗素清了清嗓子。
“別猜了。”
“韦伯教练————嗯————身体抱恙。”
“身体抱恙?”林万盛挑了挑眉。
前天还生龙活虎地要搞空袭,今天就病了?
罗素看了一眼四周,確定没有外人。
他凑近林万盛和马克,压低了声音,言语之间掩饰不住的幸灾乐祸。
“確切地说。”
“是宿醉。”
“严重的宿醉。”
罗素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这几天晚上,为了庆祝他当上代理主教练。”
“我————咳咳————受人之託,带他去了一家很有名的俄国酒吧。”
“那里的姑娘,非常热情。”
罗素回想起昨晚的画面。
小韦伯那个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被几个身材火辣的俄国大妞围在中间,一杯接一杯地灌著连燃烧瓶都能做的烈酒。
嘴里还喊著我是主教练,我要进职业联盟的胡话。
“我尽力让他接下来也保持著这种抱恙。”
罗素没说的是。
昨晚在包厢角落,他的手机镜头一直没关。
不仅高清,还防抖。
完整记录了小韦伯如何把伏特加倒进领口,又是如何抱著身边那个无名指上戴著婚戒的女人痛哭流涕。
如果小韦伯不识相,罗素不介意帮他在网际网路上彻底火一把。
“这个是?”马克指了指桌上的牛皮纸信封。
“这也是鲍勃让我带进来的。”
罗素的声音变得郑重。
“他说,这是给你们的期中考试的。”
“答案。”
马克拿起信封,打开。
里面是厚厚一叠手写的战术笔记。
字跡潦草,但依然能认出那是鲍勃教练的笔跡。
每一页都密密麻麻地记录著关於红魔队的分析,每一个防守弱点,每一个进攻机会。
还有几套专门为林万盛设计的红区战术。
林万盛看著那些熟悉的字跡,手指微微颤抖。
小心翼翼地把它们整理好,重新装回信封,交到了马克手里。
——
]
“收好。”
林万盛说道。
“这是我们的武器。”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是林万盛的眼神沉了下来。
不祥的预感越来越强烈。
看了一眼正在欢呼雀跃的队友们。
“兄弟们。”
林万盛的声音在更衣室里迴荡。
“既然主教练病了。”
“那我们就得自己照顾自己了。”
“自动驾驶模式。”
“开启。”
说完,他拿起手机,走到了更衣室的角落。
他必须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手指在屏幕上滑动,找到了宇哥。
就在周一下午,当林万盛和他的泰坦队还在被小韦伯疯狂溜的时候。
在几百英里外的宾厄姆顿,一场足以让整个贫民区沸腾的盛典,正在红魔队的更衣室外上演。
黑人最喜欢的是什么?
除了震耳欲聋的音乐。
刻在他们骨子里,流淌在血液中的终极信仰,只有两样东西。
第一,是球鞋。
第二,是衣锦还乡。
在曼哈顿做再大的生意,赚再多的钱。
如果不能开著最拉风的车,回到从小长大的街区,接受那些曾经看不起自己的邻居。曾经一起混街头的兄弟们的顶礼膜拜。
那这种富贵,就如锦衣夜行,毫无意义。
下午三点半。
————
一辆全车贴满了土豪金改色膜的劳斯莱斯库里南,伴隨著低沉而浑厚的引擎轰鸣声,无视了门□“禁止停车”的標誌,直接横在了宾厄姆顿高中体育馆的入口处。
车门打开。
首先伸出来的,是一双镶满了施华洛世奇水晶的高帮球鞋。
在午后阳光的照射下,那双鞋折射出的光芒简直能闪瞎人的眼睛。
紧接著,脖子上掛著三条手指粗金炼子的黑人男子钻了出来。
他叫马库斯。
道上人称。
“the plug”(货源)。
他是纽约著名的潮鞋买手店“kicks&kings”的老板,在苏豪和布鲁克林拥有十家连锁店,掌握著限量版球鞋的一级货源。
马库斯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貂皮大衣,深深地吸了一口宾厄姆顿带著煤灰味的空气。
“老板,小心地滑。”
一个声音在旁边响起。
从驾驶座上下来並没有什么黑人保鏢,而是一个西装革履、戴著金丝眼镜、头髮梳得一丝不苟的年轻白人。
他叫康纳。
沃顿商学院毕业,现在却只能给马库斯提包。
康纳手里拿著平板电脑,看著周围破败的校舍和远处那些盯著豪车指指点点的黑人学生,眉头微不可察地皱了一下。
“老板,”康纳快步跟上马库斯,“我还是得提醒您。”
“从商业逻辑上来看,赞助这种高中球队,完全没有投资回报率。”
“红魔队虽然进了四强,但他们的商业价值几乎为零。这里的社区消费能力极低,我们的目標客户不在这里。”
康纳指了指手里的报表。
“这笔钱如果投给ins的网红,或者去赞助几个曼哈顿的滑板公园。”
“才有投资的————”
马库斯停下脚步。
他转过头,看著这个满嘴数据的白人高材生,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笑。
“康纳,你懂个p。”
马库斯伸出戴满戒指的手,指了指远方。
“我在曼哈顿有一套能够俯瞰中央公园的公寓。你知道,我知道,很贵,很值钱。”
“但是。”
马库斯指了指更衣室的大门。
“这帮红魔队的小崽子们看不到。”
“我以前的那些街坊邻居看不到。”
“但是我开著这辆贴了金膜的跑车,停在宾厄姆顿高中的门口。那帮看著我长大的老邻居,当年在球场上把我的牙打掉的老对手。”
“还有现在这些以为自己很屌的孩子们。”
“他们都得仰视我。”
马库斯拍了拍康纳那张白皙的脸,力道不轻不重,带著一种侮辱性的亲昵。
“在曼哈顿,我只是个有钱的黑鬼。”
“但是在这里。”
“只有在老家才会被当成国王,才会是真的国王。”
“这就是我们要买的东西。”
马库斯吐出一口烟圈。
"street credibility(街头信誉)。”
“这种东西,你们这些住在长岛,喝著依云水长大的白人,永远都不会懂。”
康纳张了张嘴,似乎想反驳这是非理性消费,但看著马库斯那凶狠的眼神,他明智地闭上了嘴在这个倒置的权力结构里,他只是个高级打工仔。
而且,马库斯很享受这种感觉。
在黑人社区的潜规则里,成功的终极標誌,不是你有多少钱,不是你有多少女人。
而是你身边有没有一个唯唯诺诺的白人跟班。
这是一种歷史性的报復,也是一种畸形的虚荣。
带著一个名校毕业的白人给自己提鞋,比戴十块劳力士都有面子。
“行了。”
就在康纳准备继续跟上去的时候。
一群穿著嘻哈风格、浑身散发著大麻味的人从后面涌了上来。
那是马库斯的隨行人员。
换句话说,是马库斯在老家的穷亲戚和狐朋狗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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