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07章 大局已定  年代:开局和女军医洞房花烛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407章 大局已定 (第3/3页)

规定,林文鼎,将以个人名义,正式“承包”首都重型机械厂,承包期为五年。

    在这五年之内,他虽然拿不到工厂的“所有权”,但却获得了四项,比所有权更为重要的,核心权力。

    第一,职工人事任免权。

    除了厂长、书记这种需要上级任命的核心领导岗位之外,厂里所有中层干部,以及普通职工的任免、调动、奖惩,甚至开除,都将由他这个承包方,说了算。

    第二,超产部分自销权。

    在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计划内生产任务之后,工厂利用闲置产能,生产出来的所有计划外产品,承包方都有权,自主定价,自主销售。所得利润,无需上缴。

    这为他接下来大批量生产缝纫机,铺平了道路。

    第三,利润留成支配权。

    承包期内,工厂每年只需向国家,上缴一个固定的,历史水平的利润基数。超出这个基数的所有利润,都将由承包方,自行支配。可以用来发奖金,搞技改,也可以直接揣进自己的腰包。

    第四,奖金分配权。

    林文鼎获得了,对工厂全体职工奖金分配的绝对主导权。他可以根据每个人的工作表现,贡献大小,来决定每个人能拿多少奖金。

    这就打破了“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

    可以说,通过这份协议,首都重型机械厂这座庞大的国营工厂,名义上依旧是国家的。

    但实际上,从今天起,厂子里的一切,除了核心领导层,基本都将由他林文鼎一个人说了算。

    林文鼎在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之后逐一和机械工业局的领导进行握手。

    局长握住林文鼎的手,久久不放,热忱地叮嘱:“小林同志,希望你交出一份完美的答卷,莫要辜负我对你的信任,对得起国家!对得起机械厂的万名职工!”

    “领导,会的!一定会的!”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