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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4章 我要去哄我老婆 (第2/3页)

    黑眸倏地一眯。

    怪不得,明漱玉夸书妹今晚好漂亮。

    怪不得,宋智华突然念念叨叨,有感而发地说什么簪书长大了。

    她那是什么装扮?

    小狐狸成了精。

    一件挂脖露背的晚礼裙,纯正的大红色,缎面质感,除了极其大胆简约的剪裁,什么也没有。

    光滑柔软的布料忠实地熨贴于玲珑有致的身段,白皙无瑕的背部裸着,挂脖形成的U形领口开得很低,绸缎于胸前堆叠出层层褶皱,随着她款款走动,他仿佛能看见饱满嫩白乱晃。

    白肤红裙,极致的白与极致的红,对比鲜明,清纯与冶艳,乖巧与魅惑,在她身上矛盾又强烈地并存。

    她站在耀眼的光芒之下,像一团黑夜里熊熊燃烧的野火。

    明媚得让人移不开目光。

    厉衔青的心脏跳得一声比一声鼓噪。

    黑眸微眯,随即才看到她手里还捧着一只新鲜出炉的小蛋糕。

    他现在哪里还有他妈的心情吃蛋糕。

    吃气吃饱了。

    谁准她穿成这副鬼样子招摇过市?

    谁准的!

    今儿哪里是他的生日,她把他气死,明年今日就是他的忌日。

    感谢信一并烧给他得了。

    也许是他的视线太过灼热,遥遥那边,簪书弯腰把蛋糕搁到甜品台上,直起腰来。

    没有预兆,两道目光在空中交会。

    她看见了他。

    也知道他在看她。

    清凌凌的眼眸亮了亮,眼见一抹欣悦就要点亮眉眼,却在那极短的一瞬间,她似乎猛地想起了什么。

    随即,红唇负气地轻轻一抿,转开了脸。

    厉衔青看着她秀气精致的侧脸线条,简直都要被活生生气笑。

    这么多天不见,把自己打扮成这副鱼钩模样,不赶紧过来他身边就算了,还逃避他的注视。

    把手里拿着的感谢信对折几下,装进西装内袋,厉衔青把外套脱下来,拿在手里,沉着脸,一言不发走向簪书。

    “哎,小厉。”

    人不走运起来,每一步都是挫折。

    好不容易见到老婆了,人还没逮到手,厉衔青又听见一道苍老的声音叫他。

    放眼整座京州,有胆喊他“小厉”的人,三根手指数得清。

    若是其他人,厉衔青鸟也不鸟,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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