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四章 乱停车跟超载 (第2/3页)
著。以前在市内如果警车拉着警笛,前面的车子还不一定会马上避让,但现在不一样了,只要是真正的警车鸣笛,那所以听到鸣笛声的车子一律让出主干道,让警车快通过。其实这也是警笛的真正作用。
随着政法频道的经常报道,公安局的形象开始在群众的心里开始恢复,虽然一开始的时候政法频道老是挑刺,但是毕竟总还是有正面报道的。而且越到最后,正面报导就越多,副面报道就越少。
而其他的政法部门也更是被政法频道搞出了不少的丑闻,像法院的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到最后被原被告一起揭出来。当时那法官在自己经常开庭的法庭被判了刑。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然后检察院,司法局,特别是监狱那里,被政法频道批露出不少的问题,但亡羊补牢,为时末晚。有了政法频道跟天眼网络的监督,华南的政法系统可以说慢慢的开始改变了,甚至有了质的变化。
很多再去以前的这些司法机关办事的人就能感觉得到,服务态度好像建国初期那样的热情,办事效率像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化的迅。同时再也不会遇到像办事拖泥带水,遇事就躲,来事就让的局面。
而且因为政法系统有了质的变化,人民群众跟他们的关系也开始变得融洽。可以说朱司其治理警察滥用职权基本上完全成功!
至于交警乱开罚单的事,自从政法频道播通一个专栏之外,就很少生。本来交警开罚单就是以教育为主,但是如果变成以收费为主,教育为辅的话,那就完全乱了套。
只是朱司其对于那天些载、乱停放、车、酒后驾车的行为也感到很愤怒,所以只要不是乱开罚单,对于这些正常的交通违规,朱司其觉得更是要重罚。
像随意乱停车,一般是罚款二百。对于老百姓而言这可能是笔巨额的,但一般有车的人都属于有钱人之类,所以有的时候二百块钱对于他来说,一杯酒钱都不够,只要能让他停在那里,再多二百也无所谓,反正他有钱。
后来朱司其针对交警大队反应的这种情况,让周建华结合交警平时的经验,更改了这一处罚措施。
如果在市内随意乱停乱放,不再是以二百块钱为上限,而是变成这辆车的车价的百分之一来处罚,而且是按新车的车价来算的。
你不是有钱吗?那好,有钱的人开的车肯定也好,几十万车子可能还不想开,怕丢人,一般都是那种上百万的,那成,你如果再乱停知放那就是至少一次罚一万以上!
罚个一次两次有的还不会心痛,但一个月要是来个十次八次呢,恐怕再有钱的人也会开始重视起这个问题来了吧?
至于老百姓的随便车,因为市价也较便宜,一般也就十来万,百分之一也就一千来块,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一个教训。否则二百块只是毛毛雨。
而对于载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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