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采血,照片 (第3/3页)
昨天刚刚又经过了一场体能训练。
同样是墨城几人架着他跑完的,飞雪虽然一开始在跑步的时候冷眼旁观,但最后负重行军的时候还是捎带了他一程。
路明非本来觉得他们和好了,正开心呢,结果墨城来了一句‘我就知道你是刀子嘴豆腐心’,让飞雪直接冷着脸走了。
不过这也没法怪墨城,熟悉后路明非就知道了,他俩的嘴型号接近,自己是喜欢飚白烂话,墨城就是时不时喜欢嘴贱一下了。
路明非躺在床上,伸手去拿他从佩妮那借来的英文书,想要补习一下自己的英语阅读。
真不是他卷,他路明非天生摆烂的性子,但他是真怕死。
若是不把英文学好了,他就看不懂嘉利博士电脑上的各种数据,不知道嘉利博士给自己安排什么机器实验,那实在是太可怕了。
学习对于路明非来说挺痛苦的,但他一想到英语成绩在现实也有用,他就有点开心,因为他意识到灯塔内的休闲时间,其实等同于他比现实中其他人多出来的时间。
这段时间他可以用来提升自己,也可以游玩休闲,如果能有一台可以打星际的电脑就更完美了。
就在路明非刚握住书本,翻到自己上次看的地方时,他忽然觉得视野一阵模糊,他努力的想睁大眼去看书上的字,却感受到了刺目的白光。
当视野清晰起来后,他发现自己已经在现实的房间里了。
都说一回生二回熟,路明非也往返几趟了,没有了起初的惊慌,而是很淡定的起身先看了眼表。
跟他预料中的差不多,早上十点半,他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手上的伤势果然消失了,就跟上次他脚趾的淤青一样。
为了确认自己的确不是个精神病,路明非还打开了笔记本,想查看自己昨晚拍的照片。
“可别真是有病吧……”
路明非嘀咕着,内心忐忑的等着开机,选中了私密文件夹,打开那张照片,当他看到照片上自己被割破的手时,一时间内心五味杂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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