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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章玄鸟商会公约 (第3/3页)

破坏;

    4. 执行商会安全防卫类决议。

    三、监管部

    1. 监督本公约执行与商会决议落实;

    2. 监督积分发行、账户收支、物资发放、工程与采购;

    3. 监督各级委员履职公平、公正、公开;

    4. 受理成员意见与申诉。

    四、财务部

    1. 统一管理商会、商行、农垦全部积分与账户;

    2. 实行双人记账、双人核对制度;

    3. 按商会决议执行积分发放、划拨、核算;

    4. 负责成员账户管理、工资积分发放、会员费收缴、生活保障津贴发放。

    第八章议事与决策制度

    第二十一条一切重大事项必须经商会委员会议集体讨论、表决。

    第二十二条决策流程:

    1. 议题提出

    2. 委员会议充分商议

    3. 集体表决形成正式书面决议

    4. 决议下发至玄鸟商行、玄鸟农垦及各部门

    5. 各单位严格执行,监管部全程监督

    第二十三条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重大事项,不得违抗商会决议。

    第九章玄鸟商行与玄鸟农垦

    第二十四条玄鸟商行、玄鸟农垦必须遵守本公约,执行商会决议,接受商会统一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玄鸟商行负责:航运、码头、贸易、对外采购。

    玄鸟农垦负责:开荒、耕种、水利、粮菜自给。

    第十章生活、安全与家属保障

    第二十六条商会保障全体成员基本生活、安全防卫、医疗与居住需求。

    第二十七条商会专职保障82名家属的生活、安居、健康与安全,由行政部统一管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公约为玄鸟商会最高根本规则,等同于内部宪法。

    第二十九条本公约一式三份:

    一份由玄鸟商会存档,

    一份发玄鸟商行,

    一份发玄鸟农垦。

    第三十条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玄鸟商会

    (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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