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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下辈子,别再遇见我了 (第1/3页)
杨宪是个读书人,手很干净,心却比我还黑。
但这不妨碍我把他当成天。
他指哪,我就杀哪。杀完人,他会递给我一块白手帕擦手,还会温声细语地跟我说:“老陌,咱们这是在清理世道。”
我信。
因为在我像条狗一样被踩在泥里的时候,只有他伸手拉了我一把。
我也知道他在利用我,拿我当把刀。
那又怎样?
刀的命,就是见血。只要握刀的人不嫌弃刀脏,这就够了。
这天,杨宪给了我一个新的任务。
“去扬州。”他把玩着一把折扇,语气像是在说去踏青,“把看到的人,都杀了。一个不留。”
我没问为什么。
我点了点头,提着刀就走了。
黑林口是个杀人的好地方,树密,风大,血腥味散得快。
那个叫秦白的,骨头挺硬。
那个赶车的老马夫,有点手段。
但在我眼里,他们都已经是死人了。
我正准备把那个老马夫的眼珠子挖出来,让他也尝尝我当年的滋味。
就在这时候,林子里起风了。
一股子让我汗毛倒竖的气息,从树林深处卷了过来。
我松开了手,抬起头。
一个人影走了出来。
他穿着一身我在梦里见过无数次的衣服。
飞鱼服,绣春刀。
真威风啊。
那金线绣的飞鱼,在从树叶缝隙里漏下来的月光下,闪得我那只独眼生疼。
是毛骧。
那张脸褪去了当年的稚气,变得棱角分明,带着股上位者的威严。
那一瞬间,我心里竟然涌上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高兴。
这小子,真出息了。
当年那个在破庙里哭着喊着要当大将军的傻小子,真的走通了那条阳关道。
他站在光里,干干净净。
我站在泥里,满身血污。
挺好。
真的挺好。
“老陌。”他叫了我一声。
声音有点抖,听得出来,他认出我了。
我捡起了地上那把老马夫丢下的生锈钝刀。
我的短刀太快,那是用来杀人的。
但这把钝刀,适合叙旧。
“毛大人。”我喊了一声,声音哑得像破风箱,“好久不见。”
他拔出了绣春刀。
那刀真好,寒光凛凛,比师傅当年给的那把剑还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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