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三日期限 (第2/3页)
三里外能射中兔子。
“孙德茂来了?”刘泾坐下来就问。
“来了。每户十两,三天限期。”
“十两?”刘泾脸色沉下来,“这是要逼死人。”
赵虎说:“我今早在山上看到孙家的人在勘测后山。不是修河的事,他们在找什么。”
沈砚皱眉:“后山全是荒地,找什么?”
“所以我抄了份东西。”刘泾从怀里掏出一张纸,“县衙的书信往来,我托熟人弄出来的。”
沈砚接过来,眼睛亮了。
信上写着——孙家要在青牛镇后山开石场,县衙已经批了。但批文里卡着一个漏洞:如果青牛村农户能证明后山是公共资产,孙家就无权强占。
“公共资产证明?”沈砚抬头。
“有。”赵虎把一张泛黄的契纸拍在桌上,“我爷爷留下的。后山自古是青牛村共有的猎场,县志上有记载,这是抄本。”
沈砚看着他们,眼眶有点热。
一个晚上,一个去县衙抄信,一个翻遍老宅找契纸。
他们什么都没说,但什么都做了。
“还有。”刘泾又掏出一张纸,“这是孙家在县衙的田产备案。你猜他们报了多少亩?”
沈砚接过来一看,手指攥紧了。
“八百亩?青牛镇一共一千二百亩地,孙家占了八百亩?”
“报的是八百,实际占了多少,你比我清楚。”刘泾说,“就这八百亩,他们交的税还不到应缴的三成。为什么?县衙有人帮他们把账做了。”
沈砚盯着那张纸,脑子里飞速转着。
太爷爷的绢布上写过——“查户有七法,瞒田无所遁形。”
其中有一条叫“比邻核田法”。让相邻的农户互相作证,一户瞒田,十户连坐。这样一来,没人敢帮大户瞒报。
他站起来,在屋里走了两步,又坐下。
“刘泾,你能帮我查县志吗?我要青牛镇过去二十年的田亩记录。”
“能。但得花时间。少则三天,多则五天。”
“赵虎,你能帮我盯着孙家吗?他们跟县衙哪些人来往,什么时候见面,说了什么,越细越好。”
“行。”
沈砚深吸一口气,看向桌上那块绢布。
“我想做一件事。”他说得很慢,“用太爷爷留下的这些东西,帮青牛镇的百姓要回被孙家吞掉的田。一亩一亩地要。”
屋里很安静,只有油灯偶尔发出的“噼啪”声。
“你疯了。”刘泾说。
“也许吧。”
“孙家在清河县经营了几十年,县太爷是他们的人,县丞是他们的人,连县学的教谕都跟他们沾亲带故。”刘泾掰着手指头数,“你一个穷书生,拿什么跟人家斗?”
沈砚指了指自己的头:“拿脑子。拿我太爷爷留下的这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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