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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章 告状是门技术活(求票求收藏!) (第2/3页)

    架阁库临窗的地方摆着书案供人使用,程允挟着书卷先走去,侧头看见闻予披头散发的模样,轻轻叹了口气。

    “……你把公帽重新戴好,别叫人看出来了。”

    掩耳盗铃就掩耳盗铃吧。

    ……

    闻情在约定的茶馆等得都快睡着了才等来闻予。

    他也不敢多问,但看闻予的表情就揣测道:“大妹,事情都顺利?”

    闻予“嗯”了声,那是相当顺利了。

    程县令不仅是个立身正直的好官,还是个不怎么会应对女人的大直男,在她刻意的诉苦、恳求下,他最终没办法,只能同意若她真的对写状纸还有问题,可以到县衙后门找他的小厮传话,虽然他并没有承诺一定会见她,更不要提留下什么物品了。

    但人之间的往来嘛,从来都是由疏至近的,慢慢来就是,能搭上县令这条线已经是意外了,闻予并不奢求更多。

    而罗为那边她也顺利将衣服丢了回去,找了个街上的小孩去给他松绑。

    “回吧。”

    闻予这趟县城之行满意收官。

    回到家里后,她按照程允指点过的格式将状纸誊写完毕,好在她会写书法,作为一个富三代,她小时候的必修课里少不了这一节,只是童子功有限,对繁体字的认识也有限,写的字经常缺胳膊少腿,程允大概憋了很久,最终还是建议她最好找一本千字文对照着写。

    幸好千字文算是民间启蒙书籍,找一本并不费事。

    状纸随附的两张白契自然是最好的证据,顾大花私设赌局这也是犯了《大明律》的,而且论罪判的还不轻,可程允再次提点她,这种罪最重要的是抓现行,对方扫尾工作做得快,她就提交不了什么实质证据,只能让闻情尽量回忆时间、地点和目击证人了,好在罗为就是个明晃晃的证人在县衙里摆着,真有对薄公堂的那一刻,这官司怎么都该是她赢。

    可这是古代的官司啊,人家顾大花的县丞舅父就顶过了十张状纸了,闻予叹气,将所有书面文件全部封好上了火漆,等着下一次的“放告日”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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