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不奉召 (第3/3页)
偏偏只是一副无所屌谓的样子。
“县令轻我!”
这是当初他对李珣说过的原话。
作为一个自认为自己心智还算成熟的现代灵魂,他其实不怕,甚至也不讨厌别人看轻自己。
尤其是大周朝社会情况如此,像高鸣,他曾经看轻自己,在林章看来就并不算什么了不得的事情——被人瞪一眼、说一句鄙夷的话就一蹦三尺高,当场喊一句“莫欺少年穷”,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
他也不讨厌会被人叫去帮忙,朋友本就有助拳之义!
萧放、李珣,他都帮,能帮就帮,乃至后来的县祝周顺,也一样,交易嘛!甚至到了现在,可以说,他已经跟这些人帮忙帮成朋友了!
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可是,他绝对不接受一边明明弱的一批,需要自己出手帮忙,一边却又毫不在意地清楚地表达“我看不起你”之类的事情!
若在踏上修行之路以前,没什么好说的,当时的他,也没人会找他帮忙,而他自也没有反抗的能力,再不舒服,也要忍下,贵人们,如县令这般大人物,一句话说出来,自己恨得咬碎了牙,也要卑躬屈膝。
可是到了现在,他已经自认自己有资格不怕这个劳什子少年县令了——灭门的令尹,那也得是有实力的令尹!
这位连个狗屁野雉精都没办法的少年县令,哪来的实力?
大周朝有制,因疆域太广,各地宜“以郡为国”,也因此,一郡之内,太守的权威是任何人都不可以质疑的,遑论挑衅!可即便如此,太守的正式征辟,不搭理的人照样比比皆是!
国法是国法,江湖是江湖!
无亲无故,无恩无义,我就是不愿意给你干活,难道你还杀了我?
敢动强,能不能强的起来姑且不论,你自己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不听召唤就要对付人家,传出去了可不是什么好名声!
太守尚且如此,何况县令?
又更何况,这又不是什么征辟,这就纯粹是征召你去卖力气!不给位子的!
一县之令,在本县内当然是有权威的,但事到如今,林章已经渐渐摸清这里面的规矩了——我修士也,区区一县,能困住我?
实在不行就跑嘛!你又能拿我怎么样?
而如果你竟敢为难我的家人,呵……但凡还有一个心眼儿,也没人敢在一个修士逃亡江湖的时候,去刁难他的家人!
因为那将意味着不死不休!
归根到底就一个,没实力的人,其实是你这少年县令!
不过色厉内荏而已!
是我,可以瞧不上你,而你没资格瞧不起我!
我还没有修行之前,你瞧不起我,我不怪你!
我现在已经在修行了,甚而都已经修行到现在这水平了,你都要找我来帮忙了,你还瞧不起我?
那我特么不是白修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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