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章 对簿公堂  律师:开局继承亿元房产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7章 对簿公堂 (第2/3页)

民说不用,但刘宪光还是派人走了一趟。

    第一法庭内。

    李言独自坐在原告席上。

    郭建彬和保姆蔡银花已在被告席入座。

    旁听席上错落有致地坐着三十多位旁听人员,白宏波周宏伟和刘为民教授等人都在内。

    “马上要开庭了,请旁听人员全程保持安静,谢谢配合!”

    书记员说完,转而对双方当事人说道:

    “庭审开始前核对双方身份信息!”

    “原被告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律师提供律师证原件,把证件拿出来放在席位左上角。”

    书记员说完后,起身依次走到原告席、被告席上核对出庭人员身份。

    确认无误后,书记员点了一下鼠标,庭审室出现语音播报:

    “现在开始宣读法庭纪律:为维护法庭秩序......”

    “......”

    “......”

    “宣读完毕!”

    听到语音播报完毕,书记员麻利地关掉播报程序,紧接着开口:

    “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场。”

    在大家的注视下,主审法官刘宪光及两外两名法官龚明、崔岚健步入场,在审判席上坐定。

    身着法官袍的刘宪光目光扫视全场后,朝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点了点头。

    书记员紧接着向法官汇报:

    “报告审判长,开庭人员身份已核实,原被告均已到庭!”

    主审法官刘宪光听完点点头,敲响法槌:

    “咚!”

    “原告李言诉被告蔡银花、郭建彬继承纠纷一案,现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我本人,刘宪光,担任案件主审法官,法官龚明、崔岚组成合议庭,书记员.....”

    “双方当事人对合议庭成员及其他办案人员是否有异议?是否申请回避?”

    “无异议。”

    “没有。”

    “好,现在开庭!”

    “请原告陈述诉讼请求。”

    李言进行庭审发言:

    “尊敬的审判庭,原告诉讼请求如下:

    一、确认被告蔡银花所持遗嘱无效。

    二、判令原告依法继承被继承人潘苓名下永兴路16号房产及被继承人其他遗产。

    三、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陈述完毕。”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