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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4章:磺胺类抗生素(下) (第3/3页)

分专利权,因为这是他成为顶级科学家,不可或缺的“通天桥”,必须要为自己争取到。

    “博士公司目前已获得拜耳的正式授权,并依照该公司流程,正在大批量的生产阿司匹林。如果实验室这边跑通了,博士制药公司就将出面申请专利。至于相关专利的比例分配,等公司的律师来了,我们再具体商议。”

    门策尔点点头:“那就行,医学院这边不能落下。”

    依照惯例,任何从医学院实验室研究出来的成果,医学院这边,无论高低都需要抽取15%的专利权。另外,负责所有研究开销的博士公司占了大头,拥有65%专利权,至于剩下的20%,则属于门策尔教授本人。

    原本的打算,瓦尔特还想给自己挤出10%的专利权,但考虑到自己当前的“体制内身份”,实在有点不方便,很容易触犯《帝国公司法》,以及公务员的相关法律规定。要是惹得一身骚,就麻烦大了。

    不久,博士公司的法务律师到场,即便是没有太多的纠结,医学院代表,门策尔教授,以及代表博士医药公司的瓦尔特,依然耗费了三个多小时,逐字逐句抠法律条文,最终,三方达成一份公正与公平的协议,继而顺利签约。

    其中,博士公司承担全部的研发经费(也包括瓦尔特的技术指导),医学院提供实验室场地,而门策尔教授及团队负责新药的具体研制,三方各自拥有未来研发成果65%、15%、20%的专利权。

    在研发开始之前,就完成未来专利权的分配,这是瓦尔特坚持的,就连公司的法务律师也感觉合约里面的各项条款,规定的太细致,也太繁琐了。

    那是瓦尔特知道,这一时期的专利纠纷官司,可以打上10几年,甚至是几十年,瓦尔特才不愿意将精力耗在无休止的专利诉讼案上。

    如果不提前在法律层面,把各种漏洞彻底堵死,等到拜耳、巴斯夫、默克等医药巨头大鳄,闻到了血腥味,继而加入这个资本游戏里面,哪怕是20个博士医药公司加起来,也都会被那群超级大玩家彻底搞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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