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签约红星生产社 (第2/3页)
表公司请律师仔细研究过这份歌手合约。
但这辈子,江南依然看得非常认真。
毕竟,这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
〖录制出版合同书
1,签约主体:甲方红星音乐生产社(陈健添创立),乙方郑君
2,签约时间:1992年7月20日,京城签订;
合同生效期1992.8.1–1994.7.31,基础两年合约。
3,签约背景:郑君本准备赴美留学,经郭传林引荐结识陈健添,放弃出国签约;
签约当日红星预付3000港币生活费,整张专辑预付版税6000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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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签约了!
落笔签字的第一时间,他就从陈建添手中拿到了5000人民币的生活费和第1张专辑的预付版权税6000人民币。
在生活费方面,之所以比郑君多2000块钱,就是因为红星生产社提供的通讯工具BP机,他没要。
于是,陈建添也没小气,直接把BP机作价,给的钱。
同时,江南也拿到了流芳宾馆8003号房的钥匙,可以在这边住宿,可以在楼下餐厅吃饭,而这些都是免费的。
签过字,又通过双卡录音机录制了歌曲《单身情歌》的小样,江南就走出了流芳宾馆。
来时阳光高照,回去时,已经是夕阳西下了。
手里拿着人生中的第1份合同,裤兜里揣着11000块钱,江南就打算打车回学校,好好的和李乃闻、唐叙、朱圆圆、王锦鹏他们庆祝一番。
在前世,大家的关系就极好。
这辈子的友情,自然得重新续上。
可是,站在路边的江南,还没等到在京城满街跑的黄色面的,一位身材高挑的美女,就清清爽爽的出现在他身边。
“等出租车呢?”
“对!”
“现在就准备回学校?”
“是!”
回头瞅了瞅王霏,江南比她还惜字如金。
“江南,刚才在楼上,守着前经纪人陈建添,我没办法告诉你。
其实你的这份合同有许多问题,首先是版税基数低,卖一盒磁带,你才能拿到1毛5。
而反观合同中规定的海外、港台市场,每盒磁带的版税是1.2港币,CD的版税是2.4港币。”
“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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