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我们拍个合照吧 (第2/3页)
放心好啦,我会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你灌醉,然后自动化!”
李烽:“?”
自动化是什么鬼?
我怀疑你在开车啊!
吃完面后,江月初强烈要求李烽带她去散步,还让王语桐先回去。
王语桐有些担心,不太想走。
江月初说:“放心啦,有李烽在。”
她拍了拍李烽的肩膀,只觉得李烽的肩膀好像壮实了一些。
“你最近是不是健身啦?”
“没有,正准备健身呢。”
“好哦,我最喜欢薄肌男孩了,不要练成那种大肌肉,那种大肌肉有点恶心。”
李烽说:“额,想练还练不成呢。”
王语桐见状,也没强求,留下一句:“那你们自己小心点,等下回来你一定要给月初送到”
便是转身走人了。
烦人的电灯泡总算是走人了呢。
这下终于能跟喜欢的人独处了呢。
“嘿嘿,哥哥,这下就剩我们两个人啦,终于可以做点只有两个人能做的事情啦!”
“额,有些事情貌似三个人也能做。”
“咦~哥哥你好污啊。”
李烽:“???”
什么陈年老梗,是我的网速太快了吗?
江月初立刻就放开了,王语桐是上一秒走的,她是下一秒进攻的。
好在李烽手快,一把捂住了她的嘴,没让她抢走自己的初吻。
江月初有些恼,嘟囔着:“这都被你发现啦……
哥哥,我们到操场走走吧?”
“可别,在操场走,万一遇到那种愤怒的屌丝给我们来个猛牛冲撞,那我们两个就可以立碑了。”
操场多是在跑步运动的,你俩并排在跑道上走,这不捣乱么。
李烽之前在操场上跑步的时候,看到有小情侣挡道,有些时候是真的忍不住红温,想给他们来个猛牛冲撞。
现在么,嗯,因为我当过屌丝,所以我知道屌丝们在说什么。
有参考文献,所以……没有想当然!
江月初搂着李烽的肩膀,说:“那也行啊,那样的话我要葬在你旁边,想想都浪漫呢。”
李烽:“可别,我还年轻,不想走的这么早。”
“哦~那哥哥老了要给我葬在一起吗?”
“……”
这个话题绕不过去了是吧。
李烽托着下巴:“我不入土,我死了要烧成骨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