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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证词 (第1/3页)

    长乐公主车驾的辙痕尚新,秦右已将宋安押回大理寺狱中。

    “少卿大人,”秦右踏入正堂躬身复命,“今日算是把三公主得罪死了。她若回宫在御前搬弄是非,只怕......”

    “无妨。”裴晏初神色不起波澜,“大理寺依律拿人,纵使她告到御前,亦不能随意降罪。”

    秦右仍眉头微蹙,却不敢再多言。

    裴晏初抬眼看向廊下安静站着的沈韫玉,那条小黑蛇不知何时已经不见踪影。

    “沈姑娘,随我来。”

    推事厅内烛火煌煌,书吏执笔,静立于裴晏初身侧。

    裴晏初坐在案后,抬眸看向对面坐着的沈韫玉。

    “沈姑娘,宋安所供三桩命案,你既称知情,便据实作答,书吏会逐条记录在案。”

    沈韫玉端起案边茶盏抿了一口,放下。

    “大人请问。”

    裴晏初翻开宋安的供状放在手边,对照着问:“宋安供述,他于三年前迎娶你为妻,可有婚书为证?”

    “有。婚书在清平县沈宅正堂条案下的暗格里,连同聘礼单子、媒人帖一并在内。”

    “沈平沈员外身故一案,原委如何?”

    “景和十一年三月初九,沈...家父被宋安推下落雁崖。当日宋安与家父原定出门采买,途经落雁崖时借口赏景引家父至崖边,趁其不备将他推下。”

    沈韫玉垂眸,试图做出几分哀恸之态,眼底却仍是一片空寂。

    “回清平县后,宋安谎称家父是失足坠崖,彼时清平县令未加详查便结了案。”

    裴晏初指尖轻叩案沿:“事发之时你在何处?”

    “我一直留在家中,不曾离开清平县。”

    “既不在场,如何笃定是宋安下手?”

    沈韫玉迟疑一瞬,抬眸道:“亡魂所言。”

    书吏笔尖一顿,悄悄抬眼瞥了她一下,又连忙低下头去。

    裴晏初捏着卷宗的手指微微缩紧,目光如刀般寸寸刮过她的脸。

    片刻后,他冷冷开口:“大理寺不审鬼神,本官只信实证。尸骨在何处?”

    “落雁崖底枯松林,最大那棵古松往东三丈。那处地势平缓,前有巨石遮挡,山洪冲不到,尸骨至今完好。”

    裴晏初颔首示意,书吏立刻落笔,将方位一字不差录下。

    “第二桩,宋安生母宋刘氏之死。”

    “景和十二年腊月,宋安以掺了砒霜的安神汤毒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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