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傻哥 (第3/3页)
修长的身形和手指,小骨头架子,匀称的身条和腹肌。
若加上一副瓜子脸,丹凤眼,绝对是妥妥的美男子。
然而这样的身材,却配上了陈丰收的樱桃小眼国字脸,总感觉是那么违和?
可以说又帅又奇怪。
“嗯?这个人生前还挺有钱的。”
陈丰收又开始在自己的全身打秋风。
现代人都是扫码付款,好在严辉生前的腰包里,装着不少值钱的玩意儿。
有一整块金镶玉,应该是保平安的。
还有一部昂贵的折叠手机。
虽然没有密码无法解锁,起码能看个时间。
“2036年5月9号?”
林吒记得自己死的时候,是二月初。
刚完过年死的。
时间倒也吻合。
可惜自己被人抛尸荒野,等醒来时身体都风干了。
哎,不想了,想想都是泪······
林吒对陈丰收语重心长道:
“丰收,你既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身体,也成功进化成伪人,我不欠你了。”
“现在摆在你眼前的,有两条路。”
“一是自己出去混。”
“以后你混到什么程度,与我无关。”
“二是跟着我混。”
“不过跟我混,我不准你咬好人,哪怕快消亡了也不可以!”
“你选吧。”
陈丰收先是认真地看着林吒,待他说完,整个尸体又放松下来:
“哎,我还以为你要说什么呢。”
“大哥,我当然选择跟你混了!”
“你放心,我是保安出身,生前就不是坏人。就算不跟你混,我也不会咬好人的。”
见陈丰收答应,林吒满意地点点头。
毕竟他现在也需要一只僵尸,帮他压等级。
这样也能实现双赢。
能跟着林吒,陈丰收更加开心,从腰包里掏出了严辉生前戴的墨镜,戴在了自己的脸上。
“大哥,你看我现在帅不帅?”
林吒尴尬地笑了笑。
陈丰收又拿下墨镜,放在林吒的手里,笑道:
“我还是把耍帅的机会留给大哥吧。”
林吒微笑着戴上墨镜。
“咦!这是?”
一组数字在墨镜上显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