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赃款买债 (第2/3页)
桌上。
陶家卖债前七日,景和书坊接过一单“定北抚恤票样”,共刻二十枚票号。
工单上的第二个票号,是陶家收到的第一张兑票。
陶家收到的第十三张,也在这二十枚之中。
韩维山道:“度支常把票样交书坊试版。刻过,不等于由书坊出票。”
“是。”程见微说。
兵部书吏又翻出正式入册日期。
卖契后三日。
陶家拿到十三张兑票时,这批票在朝廷账上还没有发行。
景和书坊却已经知道票号,也敢把它当现钱交给陶家。
它没有偶然收到一笔来路不明的钱。
它比债主早知道哪张纸会在几日后变成钱。
韩维山道:“卖契上的买家不是景和书坊。”
刑部主事念出买家:“永安粮行。”
“粮行在哪里?”程见微问。
“十年前已经歇业。”韩维山答。
“掌柜?”
“病故。”
“账?”
“水损。”
女狱卒在门边轻声道:“省纸。”
这次程见微没有接话。
刑部的人从废料架下搬出一块旧木版。正面刻《幼学百字》,背面被刮过一次。
掌柜道:“废版,早不用了。”
刑部主事把灯放低,斜照木纹。
刮痕里还剩四个反字。
永安粮行。
同一块木版,正面印孩子识字的书,背面印替韩家买债的空壳商号。
后院忽然传来木料倒地声。
一个伙计抱着账匣翻过浆纸槽,想从矮门出去。守后门的是刑部差役,不是东宫率卫。差役把人扑进湿纸浆里,两个人滚得满身白沫。
刑部主事骂了一声,自己下令拿人,自己在签押上写时刻。
账匣里有六百余份旧债买契目录。
每名债主旁边另记一栏:预计朝廷何年重新承认。
有人在朝廷正式决定以前,已经替市场排好了谁先值钱。
韩维山看着那块木版。
“即便书坊知情,陶家卖契仍是真的。折价买债本就是买家承担风险。你若因为后来查出买家有错便一律退契,以后没人敢接朝廷旧债。”
这句话没有错。
程见微问陶六娘:“卖契时,书坊告诉你买家是永安粮行?”
“是。”
“告诉你永安粮行是书坊刻出来的?”
“没有。”
“告诉你十三张兑票尚未发行?”
“没有。”
“如果知道,你还卖吗?”
陶六娘想了很久。
“卖。”
韩维山笑了。
陶六娘接着道:“但不会只要二成二。”
韩维山的笑停了。
她没有要求回到十年前做一个更聪明、更能吃苦的人。
她只要当时知道,对面的人比她多拿了什么。
程见微没有写“卖契无效”。
她请四方分别记录:青河赈银仓单为真;买家隐瞒自己替官府刻票的身份,也隐瞒兑票尚未发行,卖契暂作争议,不得先向景和书坊兑付。
十三张兑票所付二百六十两,视作朝廷已向原债主支付。
剩余九百四十两,暂记在陶守义合法继承人名下,先从昨日三方押下的银与岁入中支付,最后归谁仍待复核。
“四两现银呢?”陶六娘问。
“你们自己拿的。”
“要还吗?”
“先不还。”
“为什么?”
程见微看了韩维山一眼。
“韩家出的。”
陶六娘笑了。
很轻。
她按完指印便走。走到后门,又折回来问了一句:“九百四十两,什么时候能领?”
“三日内,先从昨日押下的钱里付。”
“别等你们把谁是好人争完。”
“不等。”
陶六娘这才离开。
六百七十三份买契被搬到四张窄桌上。
四百一十一份用定北兑票或兑票换出的银支付。
余下二百六十二份尚未见定北票,四方先不并入这一案。
兵部书吏从目录后找出三张合并兑付单。
一万二千两。
一万六千两。
两万两。
合计四万八千两,正好对应东平仓强兑的那批票。
三张单据都写“原定北转运使程肃旧案复勘无误”。
下面盖着程肃残印。
印缺右下角。
父亲入狱以后,那枚印至少三次被用于把成百张假票并成三笔真钱。
程见微的手腕动了一下。
锁链在矮凳边发出轻响。
她没有伸手碰单据。
四方都在。她回避父案三笔,今日只能看着别人把证据放进各自的册。
刑部主事最先写完。
“狱后用印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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