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青灯行 (第2/3页)
“另论后来的货和钱。拒绝过的这一件,不会自己变成同意。要追认,再立新记。”
年轻御史把规则逐句录下。
程见微没有拿出母亲的印样。
刑部没有准她让民间商行辨认具体案证,青灯行也没有义务替她查母亲。
她今日得到的仍只是规则。
规则不能替缺页写字。
却能证明,如果缺页上真有那盏灯,“收到”和“同意”在十年前就不是一回事。
···
门外忽然停下一辆长公主府的车。
萧照庭没有带仪仗,只让女官送进一张公开问帖:青灯行是否愿意加入长公主府的新工债兑付网,由府中出保,替行内债据增加官认折价。
唐九娘看完,把帖子压在公示簿下。
“不入。”
女官问:“为何?”
“府里出保,府里就要知道谁欠谁、谁替谁收、谁不肯让家里知道。”
“可以只报总数。”
“第一日是总数,第二日要验真,第三日就要名字。”
女官没有争辩,只问:“若不入府网,贵行的债折价更重。”
“我们知道。”
“许多女人会因此少拿钱。”
“也知道。”
“还是不入?”
唐九娘取出青色小印,在问帖右上落下一盏灯。
收到。
不同意。
女官带着原帖离开,留下一份盖了收件号的抄件。
程见微看着那枚记号,忽然明白青灯行卖的不是便宜信用。
它卖的是一个人可以只答应自己答应过的部分。
代价是钱更贵,路更窄,出事时也未必有人撑腰。
可它没有把代价藏起来。
···
萧照庭当夜亲自来了。
她站在门外,没有要求清场。
“你们宁可少拿钱,也不肯进我的网?”
唐九娘道:“殿下的网救过人。”
“这不是回答。”
“也困过人。”
萧照庭看向柜上那盏青灯。
她的织所把两千六百个女人放进同一份议价里,以数量换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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