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父亲说知道 (第2/3页)
“然后用了她不同意你用的名字。”
刑部主事看过问目,准她补问。
程肃没有否认。
“是。”
···
听讯席上没有人动。
刑部主事问:“为什么?”
程肃抬起头。
“那天西营只剩一日粮。”
“官仓呢?”
“调令在路上。最快也要两日。”
“其他商号?”
“要么无粮,要么只肯见完整担保。”
“沈氏不同意,你仍然呈作同意?”
“是。”
“你可以等她再谈。”
“等不起。”
程肃的声音并不高。
“多等一日,先断的是伤营。那些人不能靠一张正在路上的调令吃饭。”
年轻御史的笔停在“多等一日”。
程肃道:“我把收件印放进授权栏,粮先出了。第二日官粮到了,两营没有死人。”
“所以你认为自己做对了?”
“救人这件事,我不后悔。”
“借沈令仪的名字呢?”
程肃望着那三个字。
很久以后,他说:“错了。”
程见微的笔尖在纸上洇出一个黑点。
父亲终于没有再把两件事并成一件。
救人是真的。
越过母亲也是真的。
···
“你后来为什么不补授权?”刑部主事问。
“她不补。”
“为什么不撤回合抄?”
“粮已经吃了,商家已经凭它转押。撤回,先倒的是几家垫粮小行。”
“所以继续让所有人相信沈氏担保成立?”
“是。”
“她知道吗?”
“后来知道。”
“她怎么说?”
程肃看向女儿。
“她说,救下的人不该死。但我没有权把她从那张纸上抹掉,再用一个听话的她替代。”
程见微的手抖了一下。
三根算筹碰在一起,发出很轻的一声。
她把笔放下。
不是为了逃开。
是怕手抖时写错父亲的原话。
等指尖不再颤,她重新提笔,一字一字写进旁核意见:
程肃自认明知授权不完整,仍将沈氏收件印呈作执行担保。
救急事实另核。
越权事实另记。
萧承晏在末席看着她。
他没有说程肃情有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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