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真印之后 (第2/3页)
“照程问事人的意思,”韩维山道,“这些全是无效?”
“我没有说无效。”
“只许送,不许领。对一个托人去柜口卖货的船户,有何区别?”
姚满第一次回头看他。
韩维山说的正是她想说的话。
程见微走到门边,却没有让木匣进问事席。
“韩家怎么认这种单?”
“先看旧例。”
“谁的旧例?”
“委托人与受托人过去怎么做。”
“第一次委托呢?”
“看行业惯例。”
“惯例由谁写?”
“做这门生意的人。”
“韩家就是做这门生意的人。”
“所以韩家比你知道一张空白按印为什么存在。”
“也比她更容易把自己的收益写成惯例。”
韩维山笑了一下。
“那便把收益列出来。不能因为中间人会获利,就假装穷人不需要中间人。”
他说得对。
正因如此,不能让他说完便走。
谢闻简在门边另开一页,把韩家陈述记为反方意见:空白按印可能是对临场判断的真实授权;一概否定,会让不识字、远行与受限制者失去代理工具。
韩维山在下面署名。
“程见微,”他隔着门问,“你让她再等一日,准备把谁的名字写在‘延误’后面?”
***
程见微回到桌前。
她把空白按印单旁边另放一张纸。
“不判整张有效,也不判整张无效。”
姚满道:“又要拆?”
“要。”
“拆到什么时候?”
“拆到姐姐交给你的临场判断,能和你自己想要的东西分开。”
“怎么分?”
程见微写下第一行:空白按印由谁交付。
第二行:交付时说了什么目的。
第三行:受托人后来填了什么,填写时发生了什么。
第四行:哪一项会让本人失去钱、名字、撤回或再选的机会。
她没有把四行念成一条新法。
只把纸推给姚满。
“你说。每一句分开记。不知道的,留空。”
姚满盯着第一行。
“她把纸交给我。”
“亲手?”
“亲手。”
第二行。
“她说,看你们肯给多少,我再替她写多少。”
“原话?”
“原话。”
第三行。
“我到这里以后才写四项。因为你们什么都分开问,我怕少写一件,便又要她自己来。”
“是谁教你写这四项?”
“门口代写诉纸的人。”
“他看过封套吗?”
“没有。我给了他十文。”
第四行。
姚满迟迟没有说话。
代呈和代存,让姐姐暂时保住证据。
代领会让钱经过妹妹。
公开会让姐姐重新被夫家找到。
她终于道:“最后一项删掉。”
“为什么?”
“姐姐叫我把债拿回来,没叫我把她贴出去。”
“代领呢?”
姚满咬着嘴唇。
“先留。”
“留作你的主张,不视为姐姐已经同意。”
“那有什么用?”
“等能向本人核问,或者有别的事实能证明她把领取判断也交给你。”
姚满把第四项划掉。
墨线穿过“公开姓名”四个字,纸没有破。
她自己缩小了手里的权。
不是因为程见微替姐姐说了不。
是因为她终于承认,有一件事姐姐没有交给她。
***
代领一项仍悬着。
许女吏提出,可以找昨日染坊在场的人证明姐姐交付空白纸时的原话。
姚满摇头。
“没有旁人。”
韩维山在门外道:“也可以按过去行为。她姐姐以前是否让她领过工钱、付过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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