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4章 让世界,遗忘我 (第2/3页)
雇佣兵,收钱办事,人情不在我的业务范围内。”
他顿了顿,然后笑了笑。
“我做过的事,已经在翁法罗斯这片土地上,留下印子了。印子抹不掉。我只是不想让那印子,变成压在他们头上的一个名字。”
“站得起来,就值得。站不起来,我留着这些记忆,也不过是给自己留个念想,一点用没有。”
长夜月没接话。
林思笑了笑,
“这些记忆一出去,将来翁法罗斯之心让这个世界成真的时候,翁法罗斯人抬头看到的,就只有凯撒,只有他们自己,没有我。”
“选择是他们自己做的。回答博识尊的,是翁法罗斯,不是我林思。”
长夜月看了他很久,没有再问。
林思低头,看着手里最后一个忆泡。
“当然,这么做有一个前提,翁法罗斯人要自己做出选择。”
“是选择跨越终末,迎接美好的明天,还是匍匐在终末之下,苟延残喘。”
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没有起伏。
那两条路,他比谁都清楚是什么样。
一条,是迎着那压了三千万世轮回的天,把火种举起来,哪怕烧穿自己的手,也要让明天落地。
一条,是跪下去,把头埋进土里,把终末当成屋檐,躲一天,算一天。
他甚至能听见那两条路各自的声音。
一条路,在喊 “再来一次”。
一条路,在说 “就到这里吧”。
可林思知道,翁法罗斯人会选哪条,因为他们从来,都在选 “再来一次”。
他见过太多跪着活的人了,跪惯了,就忘了自己还能站。
可他也见过更多站着的人,哪怕膝盖烂了,也要撑着不跪下去。
翁法罗斯不缺站着的人。
缺的,只是有人告诉他们,可以站。
“新的生命想要诞生,往往需要‘旧’的消亡为前提。”
林思把最后一个忆泡也握在手里,
“就像种子,要先在泥土里死去,才能萌发出新的植株。”
“那三千万世的沉没,不是白沉的。它是土壤。翁法罗斯的种子埋在里面太久了,该发芽了。”
他握着那枚忆泡,像是握着一粒种。
“这粒种埋下去,谁也不知道它哪天会破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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