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垃圾食品 (第2/3页)
些奇怪,尤其是脖子下面。一个硕大的脑袋,下面接着一小截黑乎乎的身子,怎么看都不像正常人。
我不明白(奉化口音)
饶均闻见香味,脚步便慢了下来。
姑娘也注意到了他走过来,有些不明所以,于是捧着袋子站起来。
饶均朝纸袋里看了一眼,“这位小先生,你这吃的是什么?”
姑娘挠挠头,“这是肯德基。”
饶均没听清,“什么鸡?”
“是广西撞死四只鸡”(不是)
“是肯德基”
他在心里过了一遍,垦德鸡,听起来倒颇有意思。
“能尝一块吗?”
姑娘显然没想到堂堂一个县令能当面找她要午饭,一时连拒绝的话都没想起来,只好从袋子里拿出一块鸡翅递过去。
“您尝尝。”
饶均接过来咬了一口,外壳酥脆,里面的肉又嫩,盐味和香料都足。他自然也见过别人做炸鸡,可火候和调味也没有这么足道,寻常人家更不会把这么多油用在一块鸡肉上。
他一边吃,一边问道:“你方才说,此物名为垦德鸡?”
饶均点起了头,“此名甚好。”
蒋师爷站在一旁,一脸茫然,“东翁,怎么个好法?”
饶均擦了擦手上的油。
“垦者,辟土以足民食;德者,施惠以养民生;鸡又是农家常畜,晨鸣而劝作。此三字放在一处,倒有几分劝农重本的意思。”
姑娘沉默了,半晌,她还是决定不要解释为好。
“啊对对对,您觉得好就行。”
从那以后,“垦德鸡”便走进了咸阳县衙。
衙门若是没什么大事,到了下午,饶均偶尔便让差役到现代城区那边顺路买一份回来。
当然,也不能天天吃。
价格倒不贵,主要是县里的一些异人干部提醒过他,这东西油盐都高,老这么吃不健康。
饶均对此颇不以为然,他活到这个年纪,头一回知道吃肉还能给人吃出毛病来。
不过嘴上不信,频率倒确实降低了一些。
与炸鸡一同买回来的,通常还有两杯可乐。
饶均不喜欢那东西,第一次喝的时候,他毫无防备地灌了一大口,随后整张脸都皱了起来,险些喷出来。
这东西甜得发腻,还冒气,喝进肚子以后直往上顶,他觉得异人的口味多少有些古怪。
可蒋师爷却喜欢得不得了,尤其是加冰的。
“咕噜——咕噜——”
饶均的眉毛抖了一下,炸鸡差点从手上掉下去,他的眉毛险些拧成一个八字。
“咕噜——咕噜——”
“嗞——”
声音格外尖锐。
饶均忍无可忍,终于从报纸后面抬起头。
蒋师爷也抬起头,此刻他也在看报,另一只手握着一个纸杯子,此刻黑色的冰可乐正在从纸吸管被一点点吸进去,尤其是最后一点液体与空气摩擦的声音格外尖锐。
两人大眼瞪小眼。
“食不言,寝不语!”饶均嘴里嚼着炸鸡,吹胡子瞪眼。
蒋师爷呆滞了片刻,哦了一声,把杯子放到旁边,继续低头看报。
饶均盯了他两眼,忽然觉得这老东西近来确实越来越放肆了。
放在以前,他绝不敢这样,以前蒋师爷的工钱,都是从自己这里出的。
大清朝给一个知县的正俸其实没有多少。七品知县,年俸四十五两,摊到每个月,不过三两七钱五分银子。
当然,还有养廉银,咸阳这种县一年能有六百两,各地多少不同。听着很多,可这笔钱从来也不意味着县太爷可以全揣自己兜里。
县衙里那一大帮没有正式俸禄覆盖的人要养,师爷要钱,长随要钱,门子、皂隶、书办总有各种开销,迎来送往、办公应酬也少不了银子。朝廷名义上给了养廉银,实际相当一部分又从县官手里流回了县衙的日常运转。
所以在往常不收礼、不吃规费的日子里,饶知县的日子其实没有外人想得那么阔绰。
如今却不同了。
他的正俸仍然保留着,每个月折三两七钱五分银子,除此以外,临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