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想故地重游了 (第2/3页)
在旁边教唆,他们能怎么做。
他能做的也就是帮邹劲夫,尽最后一份为人父的责任。
儿孙自有儿孙福,剩下的就只能靠他们自己了。
林默靠在沙发上翻了翻邹劲夫的手机,找到一份旧意外险保单的电子版。
那是邹劲夫还在打拳的时候买的,经纪公司统一给签约拳手上的基础险,保额不高。退役之后没再续过,邹劲夫自己都忘了这件事。
他打算过两天重新买一份人身意外险,三百万保额,受益人直接写那两个孩子的名字。
保险法他不太懂,翻了一圈邹劲夫记忆里的律师联系方式,简单咨询之后,他心里有了底。
人身意外险的保险金在法律上属于受益人的专属财产,不是被保险人的遗产,不纳入债务清偿范围。就算他哪天闭眼了,那三百万会直接打进孩子名下的账户,债权人一分钱都碰不到。
光打到账户还不够。
他还要找律师起草一份保险金信托协议,把三百万的用途固定住。
钱不进孩子个人的活期账户,直接进信托托管账户,由受托人按季度发放基本生活费,覆盖学费和日常开销,够用就行,防止被监护人挪用。
等孩子年满二十二岁,信托终止,剩下的余额一次性划到他们名下,让他们自己决定怎么用。
这是一层双重保险。
保险公司赔的钱直接进信托,信托按月给孩子打生活费,中间无论赵曼做什么都碰不到。
他不想自己留给孩子的那三百万,最后被赵曼以抚养费的名义挪走填窟窿。
这些都是这两天要办的事。
约保险公司,谈律师,问信托机构。流程太长走不完的话,先把框架搭好,签好投保单和信托意向书,锁进抽屉,让律师盯着后续执行。
二十多天,够他安排妥当了。
他能做的就到这里。
钱留了,路铺了,该防的也防了。
孩子信谁的话、走哪条路、跟谁站在一起,那是他们自己的事。他在这边铺好路、点好灯、把钱锁进别人拿不到的盒子里,孩子要是还是愿意跟着赵曼走,他也拦不住。
就这样吧,各走各路。该留的留了,该做的也做了,剩下的交给时间。
至于邹劲夫自己欠的那部分债?
林默把手机翻了个面扣在茶几上,转身走进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他端着水杯站在客厅中央,看着地上那些被赵曼的高跟鞋刮出来的浅浅印痕,忽然觉得有点好笑。
他还有二十多天就要重开了。
人死债消,这四个字他以前送外卖的时候就听过。
那些催债的电话、那些法院的传票、那些利息滚利息的数字,等他这具身体一断气,那些债主找谁要去?找赵曼?找赵曼那些亲戚?
那就不关他的事了。
林默从空间里拿出一本新的笔记本和一支笔,坐在沙发上开始列清单。
第一行写的是:赵曼的债务,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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