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杨广趁机上眼药 (第3/3页)
爪,但生来便受天命庇佑,懂得生火造物。自古以来,自然是凌驾于飞禽走兽之上的主宰吧?”
“凌驾于飞禽走兽之上?想得太美了。实际上是不上不下,刚好在中间的位置。”
林渊摇了摇头,“你说的‘造物’和‘生火’,在那两百多万年的漫长岁月里,并没有让我们的祖先立刻成为万物的主宰。”
“后世通过无数考古发掘和远古化石,印证出来早期的所谓‘造物’,不过是打磨几块粗糙的石头;而‘生火’,也是几十万年前才勉强掌握的技能。”
“你或许会想,有了火能照明、能吓退野兽,人类不就无敌了吗?”
看着甄宓微微点头,林渊继续道:
“火终究只是一件外物。掌握了火,并不能让人类长出尖牙利爪,也不能让人跑得更快、力气更大。”
“举着火把的远古人类,本质上依然是羸弱的。”
“几个手里拿着粗糙石器和火把的散兵游勇,在广袤的大草原上,若是碰上成群的恐狼或一头巨兽,依旧只能落荒而逃。那时候的人类,完全是一盘散沙。”
“他们每天都活在警惕与恐惧里,连获取食物都极为被动。”
“现代科学家们根据出土的遗迹,还原出了一些当时的情况:绝大多数时候,早期的人类只能躲在安全的远处,眼巴巴地等着狮子老虎把一头大型猎物吃干抹净。”
“只有等这些猛兽心满意足地离开后,他们才敢小心翼翼地靠近。”
他顿了顿,讲述着书中的细节:
“而且,他们上前往往连剩下的肉都吃不到,因为早被猛兽啃食干净了。”
“他们真正的目标,是利用打磨过的石器,去砸开那些坚硬的骨头,吸食里面残存的一点骨髓。”
“因为,这是狮子老虎咬不开、也懒得理会的部位。”
……
此言一出,万朝皆寂。
大汉。
未央宫内,刘邦刚喝下一口美酒,险些当场喷出来。
他整个人都懵了。
捡狮子老虎吃剩的骨头?
吸里面的骨髓?
他刘三儿当年在沛县当亭长,是穷了点,是无赖了点,可也没干过这么丢人现眼的事!
自己天天挂在嘴边的“赤帝子斩白蛇”,那是何等的神圣叙事?
怎么到了根子上,老祖宗竟是这般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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