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都是自己人,怎么输? (第3/3页)
指交叉。
李树堂翻了一下手中的资料,念道:“潘志衡,香江大学文学院毕业,1983年4月从黄竹坑警校毕业,获薛富杯和银笛奖。同年8月晋升高级警员,现任油麻地警署刑事A组小组长。”
他抬起头,看了潘志衡一眼,语气里带着几分欣赏:“你的履历很亮眼。薛富杯、银笛奖,不到一年就从警员升到高级警员,还带了小组。你在油麻地办的那几个案子,我都看过报告。”
“多谢长官。”
“不用叫我长官。”李树堂摆摆手,“今天是遴选委员会,我是考官之一,叫考官就行。”
“明白。”
史密斯接过话题,他用英语开口,语气轻松得像在闲聊:“Mr. POOn,我和你父亲认识多年了。他经常在晚宴上提起你。不过别担心,我不会因为这个就放水。
他说完眨了眨眼,嘴角带着笑意。
潘志衡微微一笑,用流利的英语回答:“Sir,我也不希望您那样做。我是凭自己的本事来的。
(这里就不用写英文水字数了,大家知道他们其实是用英语沟通就行。)
史密斯哈哈大笑,点了点头,然后正色问道:“你为什么要当督察?你已经是高级警员了,还带一个小组,为什么这么着急?
潘志衡没有犹豫,语速不快但清晰有力:“因为站得越高,看得越远。作为高级警员,我可以带一个小组破案。作为督察,我可以做得更多,破更多的案子,产生更大的影响,保护更多的香江市民,为女王效力!”
他着重在最后面加重了语气。
史密斯满意地点头,在评分表上写了几笔,没有再问。
李树堂接过了话题,改用粤语。
“说说你作为小组长的经历。你手下有多少人?”
“加上我自己,五个人。”潘志衡回答。
“五个人?”李树堂语气平淡,但目光里带着探究,“一个小组长,带四个人,其中还有三个是从警校毕业不到一年的新人。你觉得这能叫领导经验吗?”
这是一个有陷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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