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12章 装修工人自杀事件 4  我是入殓师,别在殡仪馆撩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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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2章 装修工人自杀事件 4 (第2/3页)

润出血,生活反应极强。”

    周承宇说完李凡便愣在原地。

    致命伤口深度为4 厘米代表什么呢?

    要割出这个深度的伤口,要用的力度不低于我们剁排骨用的力度。

    这证明死者很大程度上应该不是自杀,人对自己是有保护机制的,即使是自杀伤口也绝对不会这么深。

    但李凡还是有一个侥幸心理,万一这是一个狠人呢?

    他前面做了这么多伤害自己的事,万一这次他就是下了狠心,给了自己这么一刀呢?

    正在李凡七想八想的时候,周承宇已经走至死者腿边,检查死者小腿上的最后一处伤痕。

    “死者左小腿外侧有两处浅表锯类划痕创口。”

    “创口边缘呈典型锯齿状撕裂,创壁粗糙,带有多条平行细密摩擦锯痕,仅破损皮肤浅层,未伤及肌肉与骨质。”

    “该两处创口无红肿、无淤血、无血痂、创面干燥苍白,无生活反应,可明确判定为死后损伤。”

    周承宇这话一出,李凡悬着的心还是死了。

    死后损伤!

    这人就算对自己再狠,也不能死了再拿锯子割自己两刀吧?

    这又是一起他杀案,自己在现场做的结论还是错了。

    之后周承宇在做解剖时,李凡就有些心不在焉,有几次周承宇叫他,他都没有听见。

    一小时后所有尸检项目结束,周承宇站在摄像机前做最后总结。

    “死者颈部长 8.9 厘米、深 4 厘米的锐器创口为他人暴力单次切割形成,这处伤口是绝对致命伤。”

    “死亡原因为颈部大血管完全离断,急性大量失血,失血性休克即刻死亡。”

    “死者身体抓痕、头部钝器伤、未遂上吊索沟、双臂自割伤,全部为生前自残损伤。”

    “死者小腿两处锯划创口为本案唯一死后损伤,推断该损伤系死后分尸未遂形成。”

    周承宇说完后摄像机关闭。

    李凡头低低地站在摄像机后。

    周承宇一边脱手套,一边到洗手池前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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