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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二章 血铸玄甲 (第3/3页)

太史琼而去。她根本没想着要去接下沈世寒,他这样的汉子不需要人扶,做了人质也一样。而且她的身后也完全交给了公孙秋。

    没有人能在公孙秋眼前做蠢事。黑龙也不能。黑龙也不蠢。

    所以黑龙离开了这里,离开之前,黑龙就在那一瞬间看了小斗笠一眼。

    那一眼,他看见了小斗笠的杀意,他几乎怀疑刚才的一败,并非巧合。

    小斗笠的剑从来没有这么冷。

    可她心中的怒气却从未这么炽烈。

    武林中坚持以重兵器扬名立万之人,已不多。并非重兵器非羸弱不堪。名将沙场之上有几个兵器轻而取巧?一分重一分凶。重武器在武学之上自有其位。但江湖险恶,重兵器在身,总是行走江湖的累赘,光明正大的武者日渐稀少,取而代之更多的是梁上宵小之辈,和暗杀买命之徒。

    如果沈世寒与人决斗而死,小斗笠只会悲痛。但此时太史琼的行径,会让她怒不可遏。

    无人能形容那一剑有多快。

    就连萧东岛都睁得七分圆眼去看那剑,手中都不自觉得握紧了剑。好似感受到了“败”的威胁一般。

    “世上竟有这样的剑法。” 铃儿已经看得痴了,这还是他第一次看见同岁的剑者剑法不在他之下,而且不似华山剑法的武道正气。云龙脊中透着阴邪绝毒的杀意,令他莫名的兴奋。不自觉的咬着嘴角,像是感受到从血中品出的异样甜味。

    太史琼万不该如此将背后空门暴露给小斗笠。他没能杀沈世寒,这反身扭颈以绝沈世寒生路的招式受制之时,反而让自己身处险境。他在做出任何应对之前,小斗笠的剑就已经刺入太史琼的背后之肤。

    入胛骨缝隙两寸之深。

    更多的人则是没看清发生了什么,剑就已入肉。

    那石一般的肤色仿佛变得更深,筋脉似乎因疼痛,将其脉络全部显现在他的皮肉之上。强壮得体征此时几乎让人觉得有些恶心。

    剑不动了。

    小斗笠能从剑上感觉到太史琼的心跳,那一剑再深一寸就可刺入心脏。

    她憎恨杀戮,这是她的脾气。人所皆知。

    只有一点例外。为了这一点例外,她才愿意带云龙脊下山云游四方。

    绝对不能有人伤她的朋友,她早已下定决心为了这一点而杀人。

    因为白龙没有朋友,她有!

    太史琼另一只手已经隔着锁链抓向了沈世寒的后颈,沈世寒感觉自己的脖子在变窄,不仅是呼吸变得困难,甚至渐渐无法思考,四肢愈发麻木。他内伤未愈之时,万万不是太史琼的对手。太史琼虽是年迈,但内功火候却远胜于在场之人。

    沈世寒将亡,小斗笠难道会被自己的仁慈分心吗?她这样岂不是会后悔一生。

    不。

    她的继续刺下,而是已经不能刺下。

    小斗笠沿着剑锋抬头看去。

    太史琼侧头回望,面容冷峻如常,和扭曲的筋肉有着截然不配的表情,

    “你还太嫩。”

    这四个字犹如醒世巨雷,小斗笠的剑已被太史琼的胛骨和肌肉夹住,他所修炼的功夫,魔教中“血铸玄甲”功,而十剑永劫指也通此功之理,不难想象他的独门武功,也许正是基于魔教原典所悟。

    “血铸玄甲” 血肉呈玄,硬如甲胄。昼夜浸药,炼气入骨。

    虽不如铁布衫金钟罩那样均匀,却坚如铸铁。日久体色必暗,灰如病肤。

    这一招,本就是一计。

    以背后心门诱之,再行止剑。

    高手决死一刻,剑客之剑若被钳制,哪怕入木不拔,他的死期就是在下一刻。

    太史琼的计策就是用沈世寒做饵,擒小斗笠之剑,一手杀沈,一手杀她,夺图。

    一举将二人灭口,世上再无人能知“流沙城”所在。

    心思深沉,武行诡道,小斗笠不得不承认,他这一手比黑龙还要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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