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源起(一) (第2/3页)
母把小儿子视为掌上明珠,认为这是老天爷从阎王爷手里帮他们夺回来的孩子,这是对他们一家的恩赐。
他们给小儿子起名叫“秦宝”。
秦宝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要什么父母就给什么。
他小时候总是生病,是个小药罐子,因此父母总是给他补充营养。再加上药物激素的作用,秦宝从小就变成了一个脸蛋圆圆的小胖子。
秦嵩皮肤黑,秦宝皮肤白。
秦嵩脸长,有棱有角,秦宝脸圆,肉嘟嘟的。
两个人走在外面,很少有人能看出来这是一对亲兄弟。
和秦宝相比,秦嵩简直太让父母省心了,他身体健康,自理能力强,学习也不用父母嘱咐就知道自己努力。
但是人有个特点——会对自己精心对待过的东西越来越爱。
虽然秦嵩处处都比秦宝强,但因为父母给秦宝灌注的心血更多,所以他们毫不掩饰地更加偏爱秦宝。
秦宝被养得很娇气,整天懒洋洋的,不爱运动也不爱学习,心眼子一大把,小嘴甘甜。
娇气归娇气,他却不敢骄纵——因为上面还有个不好惹的哥哥压着他。
秦嵩对秦宝别说兄弟情,单单是能克制住自己不胖揍他一顿就已经很难了。
他对秦宝的厌恶可以说是从上到下,由内而外。
首先秦宝的名字就让秦嵩觉得很恶心,他不知道父母怎么想的,能把“宝”这种形容幼崽的词汇单独拎出来放到一个人的大名里。
两岁的时候叫秦宝,很可爱。
六岁的时候叫秦宝,也还说得过去。
二十岁呢?四十岁呢?五十岁呢?
秦嵩想想就觉得好笑。
不光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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