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书仙子 (第3/3页)
表情,则有些耐人寻味了。
脸上青一阵红一阵。
让人猜不透心思。
沉寂间,又听沈贞一拍大腿:
“噢噢噢,我想起来了,你叫秦剑英,上次本世子在青楼喝花酒,当时你坐在第一排,看姑娘那叫一个认真,还说人家大腿白来着。”
“你......”
秦剑英闻言又急又怒,恨不得跳起来回怼:
“放屁。”
“我怎么可能去那等腌臜之地!”
“腌臜?”
沈贞一听这话,眉毛挑的老高:
“青楼有曲亦有乐,还有花魁吟诗作对,何时成了腌臜之地?”
沈贞负手而立:
“世人轻我落风尘,我笑衣冠伪善身。”
“寡义从来不在曲,几多官贵负良人。”
“你口中的腌臜之地,在本世子看来,未必不是陶冶情操的好去处。”
随着沈贞的话音落下,原本还想呛声的秦剑英。
又僵住了。
东方明镜的美眸忽然一亮:
“好诗!”
“沈世子字字见骨,一语道破世间假面,世人多以身份论高下,却不知风骨从来不在衣冠。”
沈贞回头,这才认真打量起,眼前的东方明镜。
要不咋说,人家能是书仙子呢?
这长相,这身段,这气质.......
啧啧啧!
都特娘的绝了!
含笑拱手:
“沈贞,见过长公主殿下。”
“欢迎小世子!”
称谓由之前的沈世子,一下变成了小世子。
东方明镜的态度决定一切。
与她见了礼,沈贞又看向东方璃,痞痞一笑:
“小璃怎么也来了?”
东方明镜刚刚坐下,听到这句话,又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
不可置信的望着沈贞,又看看东方璃。
那首临江仙。
还说不是写给你的?
一旁的秦剑英听到后,双目顿时变的猩红。
快。
殿下快杀了他!
自己心爱的女人,被一个纨绔舔狗唤作小璃?
当我不存在的吗?
还当着自己的面调戏。
这比杀了他都难受。
可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东方璃非但没有生气,反而罕见的露出一抹笑容:
“我来了。”
这次不光秦剑英与东方明镜傻眼。
就连霜儿都石化了。
少主你......
什么时候跟璃王这么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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