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鑫诚 (第3/3页)
:“这事你拿主意吧,咱们得在广州呆十天半个月的呢,租金不妨开的高一点,别让人家吃了亏。”
略一沉吟,他又补充道:“要不这样吧,暂时订两千,要是用车多的话,最后结算的时候再补油费。”
楚振邦不抬头看詹国兴,是因为他知道以对方的性格是很难开口求人的,他这次之所以能开口,一方面是因为有了劫机事件的接触,对自己少了一份隔阂,另一方面大概就是因为他这个战友目前过的肯定不怎么样。
有的时候帮人也要看人家的性格的,对那些自尊心强的人,出手帮忙都要尽可能做到悄无声息,不然的话,人家会觉得面子上很难看。
“那好,我这就去跟他联系,”詹国兴也没说什么感谢的话,但这份感谢却是藏在心里的。他也知道,这年头已经比不得前些年了,雷锋精神已经让位于经济效益了,赤裸裸的金钱关系面前,好人也不吃香了。楚振邦归根结底是个商人,他能做到这一步已经很不简单了。
詹国兴找的战友姓郝,郝学良,呼机打过去,很快就回了电话,没半个小时,车就开到了酒店,结果却被拦在了酒店院外,原因很简单,他开来的车是一辆又老又破的淡黄色波罗乃兹,噪音大的惊人,酒店保安嫌它堵得慌,说什么都不给放行。
楚振邦原本就想到车不会是什么好车,但他终归还是低估了詹国兴的本事,上车的时候他还在担心,这辆老爷车究竟能不能跑到丛化。
事实证明,楚振邦还是多心了,这辆来自东欧波兰的老爷车虽然噪音大、又老又破,坐在车里也颠簸的很,但它唯一好一点的特点就是结实耐用,顶着暴风雨,冲在泥泞的道路上竟然一点都不打滑。
郝学良就是丛化人,他不仅熟悉这条路,还很熟悉丛化的情况,车到丛化县城,他负责给找了宾馆,帮忙订了房间之后,还自告奋勇的跑出去打听鑫诚印刷厂的情况。
9o年的丛化已经有了城市的样子,从城市基建上看,甚至比白岭市的建设都不差,郝学良给找的这家宾馆名叫白云宾馆,档次够得上三星级,是全县城里最上档次的一家。
临近中午,楚振邦和詹国兴在宾馆的餐厅点了一桌菜,一边喝着啤酒一边坐等郝学良回来一块吃饭。
宾馆的餐厅稍稍显得有几分简陋,东面一般还正在装修,弄得很难看,所以整个餐厅里也没有几个客人。
楚振邦与詹国兴一人喝了一瓶啤酒,正准备再开两瓶的时候,餐厅门口进来两男一女三个人,当先的是一个中年男人,挺着一个硕大滚圆的啤酒肚,头顶微秃却又满面红光,附在大肚腩上的左手上,戴了两个异常显眼的金戒指,一对眯起来几乎都看不到眼白的眼睛,始终盯在那边年轻姑娘的身上,一副垂涎欲滴的样子。
拉开半步距离跟在后面的中年人相貌猥琐,干瘪枯瘦的脸上始终带着谄媚的笑容,一副腰板就像是直不起一样,总是那么微微地弯曲着,倒是身上的一套西装簇新簇新的。
三人中唯一一个可以让人看的顺眼的,就是那个年轻的姑娘,瓜子脸、烫染过的短卷,再搭配上一身得体的白色连衣裙,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很清纯、很有朝气。
三个人进了餐厅,就在离着楚振邦他们不远的一张餐桌前坐下,服务生过来的时候,谢顶的中年人瓮声瓮气的问了餐厅的招牌菜,最后说了一句:“算啦,拣几个你们最拿手、最贵的弄上来吧,剑南春有没有,有的话也给我上两瓶。”
“你看到啦,梅子,”枯瘦的中年人不失时机的送上一句吹捧,“郑总就是海派啦,在丛化这个芝麻大的小地方,什么消费啊,对他来说都是毛毛雨。只要你能让他高兴了,别说你们厂里这几个月的单,他手指缝里露出一点沙子,就够你们开工一年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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