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无聊地法庭辩论(上) (第2/3页)
他让我写成七月七日,我只能照办。”
“你为什么相信被告能够救回你的女儿?”余爱珍再次换了一个话题:“被告不是绑匪,你的女儿当时是在绑匪手,那么被告又怎么可能用你的女儿来勒索你?”
“这件事怎么说呢?我刚才说过了,我是孩的父亲,只要有一丝救出孩的希望,我就一定会去努力。”林世海缓缓地说道:“更何况督察在不久之前已经表现出惊人的查案能力,他独自一人,仅仅用了一天的时间,便抓到了偷画的窃贼,这些在警局都有备案。这样能力出众的警官亲自跑来对我说有办法救出我的女儿,我当然会相信他。”
“你刚才说被告是主动去找你索要报酬?”余爱珍觉得这样问下去只会对空越来越不利,只好试图通过偷换概念来帮空减罪。
“没错,当时督察在我的府上整整住了三天,这一点很多守在我家外面的警员都可以作证。”林世海显然听出来余爱珍使用了报酬这个词,接着说道:“当时督察说,如果不给他一千万,单靠警方查案,我的女儿肯定会被撕票。我当然不希望女儿被人害,又相信他有能力,只好给了他支票。”
余爱珍拿起自己桌上的件夹,看了看,接着问道:“你说为了女儿,你不在乎钱,为什么现在又出庭指证被告勒索你?”
“原本我是不打算出面的,可是我的女儿听说督察跟我勒索一千万港币,心里气不过,自己作主去廉政公署投诉。这样的情况下,我当然不能说谎,妨碍司法公正。”林世海的样看起来很无奈,似乎他原本并不希望出庭作证似的。
“法官大人,我对二号证人的问题已经问完了,现在申请一号证人到庭。”余爱珍觉得再同这个林世海纠缠下去,只会对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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