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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九章 苟 (第2/3页)

四宝,陈仲卿卷袖提腕悬指,在墨砚上研磨出一方浓郁的深黑。

    墨块化开之后有芳香扑鼻,陈仲卿接过狼毫入砚缓缓一拖,干涸的狼毫吸足墨汁之后精神饱满,脚步沉稳入古松,以狼毫为刀笔,手腕抖动,在白宣纸上画出了勾勒出一条横。

    如盘古开天辟地的一刀,展开了那一道混沌,白宣纸上出现让人眼神一亮的瘦金体。笔走如龙蛇,翩跹如同惊鸿,力透宣纸的入木三分,仿佛要将十四个字跃然于纸上,一字一句,如刀刻金石。出于颜筋柳骨却又不拘泥于魏晋风范,反而有一种自成一家的气魄,就连宋清昭在一旁,也只是默默颔。

    天地无极之间,仿佛只剩下写字的人,和赏字的人。

    十四个字,金钩铁划,行云流水。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放笔,收官。

    陈仲卿对这短短十四个字非常满意,前世喜欢勾勒书法,甚至周围没有笔墨时都会拿着枯枝在泥泞与青石板上写写画画,而着十四个字不长不短,以前每次都是在第五十九秒时完成最后一笔。

    宋官子盯了一阵子,拍了拍手,原本想出一道题考考眼前的人,谁想到答案却比自己预料的还要出彩。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说的是叶国柱么?

    宋官子心悦诚服的轻声说道,“字是好字,比起翰林院那帮眼高手低的书呆子,境界不止高出了一大截。”

    陈仲卿捻起宣纸的一角,轻微的吹拂一下,让宣纸上的墨迹早点干涸。

    听到宋官子的话,他回过头笑着说道,“承蒙赞誉。”

    面前的年轻后生是知晓分寸的聪明人,不过宋官子还是小声的提点了一下对方,“突火枪我会在后天送给你,但愿你别拿这些东西去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陈仲卿表情无辜的说道,“你看我的样子像是杀人放火的亡命徒么?”

    联想到之前陈仲卿在杭州所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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