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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章 打仗? (第3/3页)

被打死在逃跑的路上;还有的完全被吓傻了,直楞楞地站在原地,自然被击毙在原地了。

    同样被吓傻的还有陈和二。当第一排枪声响起,荷兰士兵直挺挺的倒下的时候,陈和二凭借天生的敏感,立刻意识到不好。但是战场的变化太快,根本没有给他思考的时间,已经有成片的土著倒在了枪口下。五分钟后,已经看不到一个继续向前的身影了,所有的人都在想着怎么逃离这个铁血地狱。而射程足有两千米的格林机枪面对仍然呈密集队形逃跑的土著根本都用不着瞄准,子弹追在屁股后面一个个的——不,应该说是一片片的收割。11毫米的格林机枪子弹穿透力极强,在这种密集的人群中,一子弹能轻易的穿透一个人的身体,在打进另一个的心脏。

    这完完全全是一场屠杀。楼殿英仍嫌不过瘾,竟然指挥士兵动反冲锋,这是一点儿活路都不给敌人留啊。

    原本驻守两翼的华军因为被轻视,反而受到的损失最小,这个时候,那里还顾得上什么友军,自己赶紧想办法逃命吧。有些人转身就跑,跟多的人则是被吓得瑟瑟抖,趴在地上。

    “领,我们快跑吧!”身边的军官拽着陈和二哭着道。

    陈和二一巴掌将他打翻在地,:“跑?你跑的过子弹么?”

    趴在地上失魂落魄的军官道:“那我们该怎么办?”

    陈和二迅的扫了一眼战场,脸上阴晴变换,咬着道:“都趴在地上不要动,我们投降!”

    陈和二的直觉再一次救了他的命,趴在地上的华军士兵被无视了,反倒留了一条命,事后统计,荷兰三百名突在阵前的士兵打死了大半,剩下的全部受伤被俘。另有五十名押后的,跑了十几个,其他的也不是被击毙就是被俘。土著士兵就不用说了,直接击毙击伤的有两千多,还有一千多被俘虏,留了条命。华军大部分投降,少部分被击毙或者逃跑。

    投降被俘的士兵被勒令打扫战场,而初次加入镇南军作战的华人,在这场战斗中几乎完全作为了一个看客,欣赏了一场自己永生难忘的大戏。从此之后,华人在战斗中再没有怯战一说,每一名端着枪上战场的士兵心理面只有胜利者的荣耀。对于他们而言,最重要的不是会不会战死,而是一定要告诉别人,我是一个中国人!用他手中的枪,去让别人重新认识自己!

    城楼上,梁路义和城里的绅老们一边口称‘天朝神兵’,一边不住的磕头。这场战斗对它们的震撼太强了,几百人打几千人,不但打的对方一败涂地,自己居然连个受伤的都没有。哦,有,受伤最重的是在追击的时候不小心被尸体绊倒,磕掉了一颗门牙。一直到无数年后,还有老人和后辈讲起这场战斗:那一仗,杀的是尸山血海一般,洋人之前多么的趾高气昂,但在我们天朝的天兵天将面前,就像纸糊的一样,毫无还手之力,一枪撂倒!

    原本打算亲自指挥最后一战的加达被俘虏,第二天,经过简单的审判,被华人斩,脑袋悬在城门示众。

    自此以后,兰芳军转入反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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