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一章 血案(十五) (第2/3页)
前面的那一堆废品站照了照,而后说道:“我有什么办法,谁让这案子正好需要你们交警队呢?”
汪洋眉头一皱,看着这诺大的一片废墟,一脸无奈的问道:“那你特么至少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来找一辆电瓶车?我们交警大队已经判定,这事儿,是汽车司机的全责了啊?”
我叹了口气,也没搭理汪洋,转身对着睡眼惺忪的废车场管理员,问道:“我们要找的是昨天在三元路上发生事故的电瓶车,请问哪辆是?”
管理员微微一愣,道:“你怎么不说清楚呢?是那辆白色的电瓶车吧?已经被人领走了啊,就在今天下午三点多。”
管理员刚说完这句话,我的心头瞬间一紧,猛地问管理员是谁取走了那辆电瓶车。
这里是国家为了车祸或者因车祸而产生矛盾或民事赔偿的汽车以及电瓶车而设立的,要取车,双方必须先行协商好,协商完毕了,再由交警大队处理,交警大队处理完了,才会开出一个取车证明,所以来这里取车是需要流程的,不是说随便任何一个人,都能拿走里面的任何一辆车。
而事情发生到现在,也才过去了三十多个小时,按照汪洋他们的速度,三十多个小时,事故者还躺在医院奄奄一息,这起事故,怎么样也得等到事故者死亡或者苏醒,才能完全的协商完毕。
“嗯,是一个三四十岁的女人,穿着一身橘黄色的大衣,一头卷发,嘴巴上面还有一颗痦子,陪着她来的还有她的女儿,拿着一张你们交警队开的证明,我看过了,上面的印章都有啊,所以我就放了。”管理员摸了摸还没睡醒的后脑勺,缓缓地说道。
我撇眼看着汪洋,后者以一脸懵逼的状态转身看着管理员,当即皱眉说道:“这起事故,从事故发生到现在为止,不过三十六个小时,那名汽车司机还在医院抢救,我怎么可能会开设这种证明,证明呢?你去拿过来。”
管理员微微一愣,道:“这个汪队长,您也不要为难我,你看看,我这管理厂每天进进出出几百个人,每个人的单子我都要回收,我去开个回收纸屑的站点算了,您可不要这样看着我,虽然规定是要回收单据的,但也没有人照着做,所以”
他说的义正言辞的,生怕我们不知道这里的规矩是一定要回收单据的,不然有人来拿车,万一有人冒领了,那么责任到底有谁来承担呢?
“你这里,应该有监控摄像头的吧?”我没搭理汪洋已经气到不能说话的脸,转身就对着管理员说道。
管理员点了点头,而后立马就带着我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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