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二十二章 小动作大规矩 (第2/3页)
单从这一点上说,王亦选就比那位自以为高居官位的人强不少!
现如今这社会,真有这样的人,把“做官”当作天经地义的事情,一旦坐上这个“官位”,尾巴立刻翘到天上去,恨不能走路都像螃蟹那样,横行无忌,再看他的那些什么手下、同事,凡是官比他小的,都得像膜拜“神佛”那样供着他才行。
王亦选也算是一任清正之官,亲民之官。这位市委书记的想法“很简单”,不就是拿个文件而已嘛。虽然说自己贵为市委书记,但做这点力所能及的事情,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别的不说,就说到了省委魏东亭书记的办公室,自己不也得自个儿拿文件么?总不能那时也带上唐卡,由他来代劳吧?明显不成啊!所以,既然见比自己大的省委书记时自己可以手抱文件,为什么自己最大时就非要让秘书来抱文件呢?
从另一点上说,王亦选也确实没把唐卡当作“下人”,由此可见二人的相互信任程度。
可是,有些事情要是“做”起来,往往不像“想”的这么简单。
为什么这么说?
做什么事情,都有自己的“道”。
比如王亦选认为可以自己拿文件,在很多人看来,这就是不可以!
甚至是万万不能!
为什么?
很简单,作为市委书记,去省委书记那儿是向上“拜望”,那当然得自己拿文件,如果这时还带着专门拿文件的秘书过去,那简直就是找死。
可是,如果回到市里,市委书记就是最大的官儿,不论去哪儿,都是向下“视察”,旁边跟着专门拿文件的秘书,那可是再正常不过。而且,所有人都会对这专门拿文件的秘书“高看一眼”,恨不能自己能拥有这个帮着市委书记拿文件的“权利”。
这也就是唐卡被人称之为整个西京市“二号长”的原因所在!
这些东西虽然听上去恶俗,却是不折不扣的“官道”。谁要是破坏了这个“官道”,那就要吃苦头、栽跟斗,甚至吃不了兜着走。
因为,你可以节俭,可以亲民,却不能破坏根本的“规矩”。
历史可以说明一切。
远的不说,就说清朝的头几个皇帝,还是相对昌明的。到了道光时候,开始进入内外交困局面。不过,平心而论,道光皇帝还是比较节俭自律的。这位继承嘉庆皇帝之位的嫡长子,是个吝啬到要把一个铜板掰成两瓣花的主儿,看到龙袍上有个窟窿都不肯换新的,要求打个补丁补上。
这还真不是夸张,有那么一天,道光皇帝现绸裤的膝盖上破了个小洞,就让内务府去缝补一下。
内务府接到这活儿,先是一愣,但是皇帝既然交待下来了,那怎么办,补呗!
补完了,道光皇帝穿上,看着感觉还行,就问花了多少钱?
结果,内务府回答:三千两白银!
道光听了之后,差点儿背过气去。
打这么一个小小的补丁,竟然比一件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