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狐尾 (第2/3页)
一万剑!
比起一万道剑痕,九玄更诧异的是原地并没有阴三的尸骸,只有一条原本雪白亮丽,此刻却被剑气搅的四分五裂破破烂烂的狐狸尾巴。
“断尾求生?”九玄内心还是感到新奇与诧异的,是自己太久没有获取新知识,被时代抛弃了么,这里的狼妖都已经进化出九尾狐的本命技能了?
“让他跑了么?”花海看着这一节七零八落的雪白狐尾忍不住开口询问道。
......
这条尾巴并不是阴三的,它的主人叫白雪。
白雪的白,白雪的雪,白雪一样的绒毛,白雪一样的眼眸,白雪一样的心灵。
雪下得那么白,白雪却已经不在。
另一方世界,多年以前,多少年啊,没有人去铭记,就像史书不会去记载一匹狼和狐狸相爱的故事,只会记载王的功名和人的故事。
天荡山有个王,很久以前是没有的。
“自从天荡山有了王,从此群妖不敢入庙堂。
自从天荡山有了王,过路的官差扔钱粮。
自从天荡山有了王,白雪也会做红娘。”
这是王模仿路过的诗人手笔写给白雪的诗,毕竟王只是王,不是诗人,白雪也不是评论家。
于是当狼王将这首自认为很不错的诗念给白雪听的时候,白雪眨着灵动的眼眸笑着问它,“什么是红娘啊?”
狼王用它当时还不是很发达的大脑,认真想了想,然后很认真,很认真地回答白雪,“红娘,红娘,就是身披红色嫁衣的新娘啊,如果我做了天荡山的王,那我就要你来做我的新娘,你可愿意?”
那一夜,月光皎洁,甜如蜜,白如雪。
那时候王非王,却许下了王的承诺,这是王的气量。
王后来有了名字。
王的名字叫阴三,他不是人,他是一匹狼,所以他的故事只会被记载在《群妖志》,作为道士们,除妖捉鬼,趋福避凶的指南。
王被追杀,却从不逃亡,也许死亡是更好的解脱,只是王不允许自己死的窝囊,这是来自骨子里的尊严。
这样的观念最终还是发生了改变,九头妖王让他重新燃起活着的希望,只为了轮回之中再看她一眼。
......
阴三现在躲在不远处,眼神里是仇恨和痛苦,那条狐尾是白雪给他的礼物,记忆回溯到那一夜,白雪的话语带着兰花香气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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