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来人 (第2/3页)
最后的一丝自尊,宁愿死也都不会去乞讨,要清楚在那些沿海地区的职业乞丐不说吃饭了,豪车别墅那可是一样都不会少的,甚至唉大多数“好心人”都要过的好。
后来幸好碰到了方易之,他才脱离了那等窘境。
方易之也能够算的上良师益友了,别看他平日二五不着调,一副混不吝的模样,但他后来的一些本事大多都是同方易之学习的,孤儿院之中根本没有教授太多常识性的东西。
当时的周一墨身体孱弱,根本做不了太多的工作,也就是后来自老人那里学来这古怪的动作,虽然看着还是挺单薄,但力气已经不容小觑,至少在工地之上搬砖的那些时日连那些老手都是比不过他的。
周一墨当初还觉得这东西应当是上古流传下来的古老吐纳法门。但现在灵气复苏,高层颁布了那基础练气法门,再加上这动作压根没有灵台洗尘的作用,让他明白这大概不是什么练气吐纳法门,仅仅只是对于肉身颇有受益,当然他还是没有放下这习惯。
天地间原本万籁俱寂,这时候没有多少人会起床,周一墨听到一阵刺耳的讥讽笑声:“喂,泷韵你快来看,下面好大一只蛤蟆,恐怕族中养的那碧水琉璃蟾,也就只有这般大了。”
果不其然,抬起头就看到那隔壁的少年,咧着嘴,毫不掩饰嗯笑着。
被称之为泷韵的婢女却没有笑,依旧一副清冷的模样,“少爷,这你就小看那碧水琉璃蟾了,即便是一万个他,也断然不可能值它一条腿。”
这话语极尽鄙夷还有贬低,但婢女的语气却没有丝毫的这意思,好似只是在诉说事实而已。
周一墨皱了皱眉头,对于这个邻居少年他实在不喜,这样看着就好似一个被宠坏的熊孩子一样。
没有争论辩驳,如同林若所说即便是争论也没有什么作用,他反而转过头去对着他们咧嘴一笑。
邻居少年先是一愣,而后好似有些气急败坏一般脸色阴沉起来,只是好像有所顾忌又没能出手,只能跳下墙。
“无趣,还真是无趣,泷韵你说是吧!”
那婢女依旧面色无虞,道:“嗯,少爷说什么都对。”
少年好似对于婢女的语气已经习以为常,也没有丝毫的生气,“泷韵,今日我们吃什么?哎呀,还是算了,本公子要去睡一个回笼觉,记得,即便是天塌下来也不要唤醒本公子。”
听此,周一墨摇摇头,这少年的惫懒性子倒是同方易之极为相似,但为人却相隔这十分八千里,一个温润如玉一个暴力恣睢。
日常活动已经只有最后一项,那就是晨跑,有时候一个人的习惯能够强大到一种可怕的境界,周一墨就是这种人,晨跑已经是他十多年的习惯,先不说现在又没有作用。
环绕小镇的土墙大致是起于后山,也是终结在那条小溪边上,大概有两公里的长度,正好作为晨跑的路线。
一阵小跑很显然耗费不了多长的时间,周一墨平日里当外卖小哥难免攀爬楼梯,这点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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