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三章 保护价 (第2/3页)
都难以解决的难题。
财帛动人心,全国的粮食产区,种粮食的越来越少,种棉花,养蚕的越来越多。这是拜大明发达的商业所导致的必然,太平盛世自然可以做到湖广熟,天下足,突然天下大乱便成为致命的隐患。流寇遍地,天下大乱,道路断绝,湖广的粮食运不出来,棉花,生丝又不能吃,诺大的大明王朝自然就轰然倒塌了。
百姓只会看到眼前的利益,种棉花,养蚕赚的钱多,谁还去种麦子种水稻呢,不能将责任推到百姓身上。
以山东为例,大明嘉靖年间,青州府临朐县,“民勤耕务,亦颇种棉花为布。”万历年间,兖州府汶上县:“棉花,漕河以西,地多宜之”,“布:河西乡民多纺织之”。棉花在山东作为商品大规模种植还是在运河流域。如运河以西,黄河以北的曹州府濮州,在万历年间,“其他肥饶。木棉一亩,可拾二百斤。有万亩之家者,其尚奢,楼观相望”。该州有“木棉成家者二三人,各巨万。”
万历末年,巨野县的棉花,已经由以前的“白一色”,而发展到“紫花、湘花、茧花、豆花四种”。荷泽县“地多木棉,以棉为布。木棉转鬻四方,其利颇盛”。郓城县“其地广衍饶沃,土宜木棉,贾人转鬻江南,为市肆居焉。五谷之利不及其半”。定陶县“所产棉布为业,它晶皆转鬻”。东昌府之“高唐、夏津、恩县宜木棉,江淮贾客,列肆赍收,居人以此致富”。
治国艰难,千头万绪,马城也考虑过解决明末的粮荒,种番薯是万万不行的,如今只有一条出路,海外殖民,引进海外的粮食养活明人。
今日之议,台湾巡抚衙门就在考虑出一条政令,在台湾的荒山上推广番薯种植,台湾开发还是一张白纸,随意涂抹,推广番薯种植不存在百姓的抵触。当然也不仅仅是种番薯,南瓜,土豆,玉米,荒山上能种的都可以种,务必要在三年之内自给自足,三年之内建设成粮食产区。
当然,台湾自给自足之后,难免又回到经济作物侵占粮食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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