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钱涛的阴谋 (第2/3页)
他是一个剑客,剑就是生命。
收缴了他的宝剑,就如同要了他的命一样。
李白问高飞说道:“她是谁?凭啥要收缴我的长剑。”
高飞想起了李白是来自于唐朝的人物,不理解现代社会的法律,说道:“她是警察,相当于大唐的衙役。我们这里是不允许持剑的,所以她要收了你的剑。”
李白听了高飞的话,脸色变得阴沉了起来,冷冷地说:“你要收缴我的剑?”
李晓梅说道:“是的。你的长剑属于管制刀具,我必须要收缴。”
李白长剑指着李晓梅说道:“要想把我的长剑收了,除非是把我杀了。”
这下李晓梅有些下不了台了。
按理来说,她是警察,遇到了拿着长剑的人,收缴刀具是最轻的处罚,严重的还可以行政拘留。
但是就这么放走了李白,她的又不符合规定。
她咬咬牙说道:“你真的不肯将长剑交出来吗?”
李白冷冷地说:“剑就是我的命。你要想拿剑,那就打倒我吧。”
高飞看着两人要起冲突了,赶紧劝阻说:“李晓梅,李白是我的朋友,要不你给我一个面子,通融一下让他走人吧。”
李晓梅冷笑着说:“我凭啥要给你面子。你要是把他当朋友的话,最好是马上劝他将长剑交出来,不然我就要开枪了。”
说着,李晓梅就将枪口朝上,开枪示警。
然而她刚刚开枪,李白便飞快地向前挥出了一剑,打在手枪上。
李晓梅感觉虎口一麻,手枪便飞了出去,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
李白冷冷地说:“这只是警告,你要是再执意收缴我的长剑,我就只好杀了你。”
这李白好强!
李晓梅感觉到了危险的气息。
他的武功这么高,又藐视法律,如果不受控制,那将会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影响。
她咬咬牙说道:“大胆!你居然敢袭警,来人,把他给我抓起来。”
跟着李晓梅一起来的三个警察也掏出了佩枪,指着李白说道:“快把剑放下,不然我就要开枪了。”
事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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